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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泰国:合法—非法—又合法

在東南亞,很多可能的事會變成不可能,不可能的事卻會變為可能。

我在二零零四年八月從新加坡調職到曼谷,興致勃勃藉機旅行,騎著我那輛BMW重型機車從新加坡直上馬來西亞再到泰國赴任。

一路上順利得很,除了新加坡關卡在出境時檢查了護照之外,馬來西亞及泰國的關卡根本理都不理我,就這樣騎車連過兩關長驅直入來到泰國,我在進入泰國時還故意停下來閱讀地圖,「等」移民官員過來「盤查」,可是他們真是對我「視而不見」。我後來還把這個讓自己大惑不解的「奇遇」當作笑話講給朋友聽。

一個月之後,我要出差到印尼採訪總統大選,結果在機場移民關才發現「代誌大條」了。原來我沒有入境記錄,是標準的「非法移民」甚至是「偷渡客」。

機場移民官把我押送回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則把已送上飛機的行李追回來。走不了啦。離奇的是,我既然是「非法移民」、「偷渡客」,卻也沒人逮捕我,就這樣又「龍回大海」。回曼谷了。

怎麼辦呢?打聽的結果更讓我魂飛魄散,原來自己真的是「偷渡客」,必須要去移民總局接受盤查,說明怎麼進泰國,然後移民局會將我移送法院,法院則會在判處罰款之後將我交由移民局遞解出境。

問題是,一旦遞解出境,誰也沒法保證我什麼時候可以再回曼谷或甚至於根本回不來了。

這還得了?我的工作在曼谷,房子也才剛剛起租,從新加坡運來的家具還在半途呢。

我真的急了,到處找朋友打聽該怎麼辦?

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的一位泰國好友找到警界的朋友幫忙,我就按照指示買張機票飛到泰、馬邊界的合艾,由當地警察把我帶到邊境,一個電話之後,來了一位黑不溜丟的馬來人,這個人把我的護照帶過馬來西亞那頭,請馬國移民關補蓋一個出境章。

然後這位警察再開車把我帶過邊界,轉一圈之後回到關卡,拿出已有馬來西亞出境章的護照,大大方方地在泰國關卡蓋章入境。

如此這般,我又合法啦。當然,錢是要花一點的,總好過在泰國移民局留下不良記錄,甚至於還要冒不能再入境的危險。

現在,人是合法了,可是我的摩托車還是「非法入境」的「黑車」。

想辦法吧。在東南亞,沒有什麼是百分之百可能,也沒有什麼是百分之百不可能。

2010-05-20

泰国:乏味的偷渡

說到偷渡,東南亞還真是天堂。

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最南端的柔佛州僅隔一個柔佛海峽,最窄的地方不足一千公尺,有兩條長堤相連,偷渡者海、路並進,或藏身汽車的暗格中,或乾脆抱個車內胎乘夜黑風高游泳而來,新聞報導不時有偷渡者被逮獲的消息。殊不知,被逮者的數目可能遠遜於偷渡成功者,否則的話,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前仆後繼而來。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論防範多麼嚴密,處罰多麼嚴厲,只要有利可圖,作奸犯科者始終會找到辦法的。

十八年前,紐約市洛克威海灘發生駭人聽聞人蛇船「金色冒險號」擱淺事件,船上的中國大陸人蛇冒死跳船,十幾人枉死海中,引起大家首度正視人蛇問題。

我當時在紐約一家華報工作,採訪之下,赫然發現其實每天從甘乃迪機場闖關入境的非法移民才真的不知凡幾,遠遠超過「金色冒險號」上的幾百人。蛇頭的作法也很簡單,每個人蛇當然都持假護照在檢查比較寬鬆的國家上機,上機之後,就到廁所裡取出蛇頭發給的小剪刀,把護照唏哩嘩啦剪碎,丟進馬桶內沖掉。
如此一來,下機時,這些人蛇都成了沒有身份、沒有國籍之人,按照美國法令,是不能遣送出境的,而且移民官問任何問題,都以「No Speak English」答之。

在這種情況下,移民廳只得把他們送往法院,但是紐約市拘留所人滿為患,因此人蛇在留下個人資料後就可離去,等待通知再回法院。

有誰會回去?這些人蛇一出法院就如泥牛入海,消失在紐約街頭,到處打黑工去了。

但是在東南亞偷渡,哪裡需要這麼麻煩?

我不久前從新加坡騎摩托車前往泰國,先後經過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三個移民關,除了新加坡檢查了護照之外,其他兩處移民關都當我是透明,無人聞問,入境、出境當然都無記錄,簡直就是公然偷渡,一點都不浪漫。

泰國、緬甸、寮國的交界處叫作「金三角」,泰國這邊是美賽,緬甸那邊是大其力,中間只隔著寬不到二十公尺的小河,所有的遊客交個護照影本及手續費,就可以過橋到大其力逛一逛。

不過這些「正常」的手續都是給遊客用的,當地人有另外一套辦法。我有次在美賽的河邊飯店用餐,就看到對面的人涉水而來,警察還跟他打招呼呢。

在這種地方偷渡,容易到乏味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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