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8

加拿大:在安省,how a Landlord can evict a tenant

What is the process for evicting a tenant?

In most situations, before a landlord can apply to the Board to evict the tenant, they must first give the tenant a Notice of Termination that tells the tenant what the problem is.  For some termination notices, the landlord must wait a specific number of days to see if the tenant corrects the problem before they can file the application with the Board. The number of days the tenant has to correct the problem is set out in the notice.  If the tenant does not correct the problem and/or does not move out, the landlord can file an application with the Board and in most situations a hearing will be scheduled.

At the hearing, the parties can appear in front of a Member of the Board.  The Member will listen to what each person has to say and then make a decision.

If an eviction order is issued, it tells the tenant when they must be out of the unit. If they do not move out, then the landlord can file this order with the Court Enforcement Office. Only the Sheriff can evict a tenant who does not leave a unit as directed by an eviction order issued by the Board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without a hearing?

Yes, for some types of applications an ex parte order can be issued without holding a hearing. (See the Board Decisions section of the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or an explanation of ex parte orders)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in the winter?

Yes.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that prevents a tenant from being evicted during the winter months.

For what reasons can a landlord evict a tenant?

There are different reasons for evicting a tenant.

For some reasons, a landlord can only evict a tenant at the end of the tenancy agreement (at the end of a lease) – in most of these situations, the tenant has not done anything wrong, but the landlord needs the unit back.

Other reasons allow a landlord to evict a tenant in the middle of their tenancy agreement or lease– these are generally situations where the tenant or someone the tenant let into their building has done something wrong.  For example, the tenant has not paid their rent or has damaged the rental property.

Information about the reasons for evicting a tenant are explained in the Board’s brochure, A Guide to 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Can a landlord evict a tenant for having a pet?

A tenant can be evicted for having a pet in their unit only if:

  • the pet is making too much noise, damaging the unit, or causing an allergic reaction, or
  • the animal or species is considered to be inherently dangerous. 

Even if the tenancy agreement has a ‘no pets’ rule in it, the tenant cannot be evicted just for having a pet unless the Board decides in an order that the pet is causing a problem, or that the pet is inherently dangerous.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for having a roommate?

No, a tenant cannot be evicted simply for having a roommate.  However, a tenant may be evicted if the roommate is causing a problem for the landlord or for other tenants.  For example, if the roommate is making a lot of noise, damaging the unit, or there are too many roommates (overcrowding), the landlord can serve a notice of termination and apply to evict the tenant and any other occupants of the unit.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if the landlord wants to use the unit themselves?

Yes, a tenant can be evicted if a landlord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unit for:

  • their own use,
  • the use of an immediate family member, or
  • the use of a person who will provide care services to the landlord or a member of the landlord’s immediate family, if the person who will be receiving the care services lives in the same building or complex. 

Once the landlord gives the tenant a notice terminating the tenancy for this reason, they can apply to the Board for an order evicting the tenant.  However, a tenant can only be evicted at the end of their tenancy and only if the Board issues an eviction order.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if the landlord sells the house and the purchaser wants to move in?

Yes, but only if the rental complex has three or fewer residential units.

A tenant can be evicted if a landlord has agreed to sell the rental property, and the purchaser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for:

  • their own use,
  • the use of an immediate family member, or
  • the use of a person who will provide care services to the landlord or a member of the landlord’s immediate family, if the person who will be receiving the care services lives in the same building or complex. 

Once the landlord gives the tenant a notice terminating the tenancy for this reason, they can apply to the Board for an order evicting the tenant.  However, a tenant can only be evicted at the end of their tenancy and only if the Board issues an eviction order.

Can a tenant be evicted for something that their roommate or a guest they allow into the rental unit does

Yes, a number of the reasons for eviction are based on problems caused by an occupant of the unit (someone that the tenant lets live with them), or a guest that the tenant lets into their building.  So, for example, if a tenant’s guest punches a hole in the hallway wall, the landlord could give the tenant a notice of termination and, if the problem isn’t resolved, make an application to the Board to evict the tenant.

What can a tenant do if the landlord gives them a Notice of Termination?

The tenant should first read the notice to see why and when the landlord is asking them to leave. They may wish to talk to their landlord about the notice and see if the problem can be worked out. If the problem isn’t worked out, the tenant can:

  • talk to their landlord about the notice and correct the problem as outlined in the notice (if the notice was given because the landlord believes the tenant did something wrong); or
  • leave the unit as requested by the landlord; or
  • stay in the unit and see if the landlord files an application against them with the Board.  If an application is filed, the tenant can go to the hearing and tell the Member about the situation.

A tenant may also wish to phone the Board’s call centre to learn more about the eviction process and/or get some legal advice from a lawyer or legal clinic.

A tenant has the right to stay in their unit until the Board issues an eviction order based on an application filed by the landlord. A tenant cannot be legally evicted without an eviction order from the Board.


http://www.ltb.gov.on.ca/en/Key_Information/STEL02_111483.html

2012-05-10

美国:一个穷人的生活经历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和太太属于亲属移民,太太早就有美国的身份。这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所以请不要问我移民的程序和费用,这可能帮不上你。
先说说我们自己,我和太太是老成都了。09年移民以前,一直在广州做外贸。从01年开始我就一直在中美之间往返。赚钱的话,说多也不多,说少也还过的去。赚钱是赚钱纳税也纳税,但是心里确实是没什么安全感。孩子也一直没敢要,那种不安全感所造成的恐慌,还是挺难受的。更难受的是跟工商,海关和税务打交道,这些问题一直是我心里面的一个结,从来就没有解开过。不停地陪吃陪喝甚至陪嫖陪赌。我感觉他们就像是一群猎人,手中拿着一只无形的枪,随时可以收了我小命的枪,然后拎着我的衣领,一直不停地戏弄着我。没办法,我只好乖乖听从他们的,疲于奔命。
有时候上上网发泄一下,有句话是五毛所流行的,这里是中国,中国是美好的,不服的话你就自己滚出中国吧。OK,那我们就自己想办法,自己滚吧,谁叫咱们是二等公民呢。
所以我和太太一直都在计划移民,可是广州的工作也不敢轻易放弃,毕竟也还是在赚钱。就这么耗着,耗到08年耗不下去了,因为我和太太年纪也都大了,太太也一直想要个小孩。真正加速我们移民的是09年的四万亿刺激计划。在听到这个新闻的那天晚上,我和太太就决定了离开。因为我们都明白,这对权贵们来说是一场盛宴,但对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将是一场恶梦。不及早离开的话,我们也无法躲过这场恶性通胀的劫难。
就这样,09年,我们这个小家庭,也就我和我太太两人,同时踏上了美国的土地。
初到美国的第一年,我和太太不停地在美国熘达。凭着以前还有点家底,我们一是想给自己放个假,二是想好好的了解美国,以决定我们在哪个城市定居。从东到西由南到北,我们走过了不少的城市。
我这一路看下来,就观光来说,我不太推荐东海岸的纽约和西海岸的洛杉矶。很多同学踏上美国首先就是到的这两个大城市,并且在这两个大城市体会到了美国人的善良和热情。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两个城市都是移民城市,地道的老美其实并不多。当你去到辽阔的美国中部,你才能感受到地道老美的美式淳朴。我和太太曾经在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小镇上雨天漫步。小镇加上雨天,更显人烟稀少。可是每经过我们的车,都会善意地停下来,然后善意地问你怎么了,需要搭车吗?不需要?那需要雨伞吗,搞得我们疲于招架。他们也许不知道,脱离了酸雨侵袭的我们,只是想好好地享受下清新的小雨。
观光而言,我更推荐春天和秋天的西雅图和新泽西,以及夏天的犹它州和冬天的科罗拉多州。这些地方充分地展现了美国多样的地貌和辽阔,以及沉醉的美景。不得不说的是美国的国家公园。有心的同学可以自己搜索下,我相信你会被震撼的。
虽然说观光我并不推荐洛杉矶和纽约,但是就移民,和具体生活而言,你不得不在这两个城市之中选择,原因大家都知道,华人多,语言沟通方便,买东西方便,你不可能说为了个回锅肉的原料而奔波上百里。我们当初认真地考虑了美国的三大华人城市:纽约,洛杉矶和拉斯维加斯。下面说说我们的选择,希望对准备移民的朋友有个参考。
纽约,洛杉矶,拉斯维加斯,三大城市,坦率地说,我最喜欢纽约。优点是福利优厚,三个城市里面最优厚的。空气最好,纽约的春天和秋天非常漂亮。但是缺点是四季过于分明。夏天有桑拿天,冬天雪大,出门不方便,不适合小孩子。而准备生孩子的我们,孩子的环境又是重点。
拉斯维加斯,三个城市里面我最不喜欢的。福利在三个城市里面最差,空气干燥,每次去拉斯维加斯都干燥地我头巨疼。温差极大。也许是赌城的关系,人也比较浮躁,感觉这个城市里面每一个人的眼神里面都燃烧着物欲。虽然说我们的亲属在拉斯维加斯,但是这个城市被我们放弃了。
洛杉矶,这个被我们选定落脚的地方,有着他的缺点。洛杉矶水质和空气在全美是出名的差,据调查说是拜中国所赐。靠着太平洋的环流,来自中国的空气和海水污染源源不断地来到了太平洋彼岸的洛杉矶。但是优点是无法取代的。洛杉矶的空气不好但是气候最佳,四季的加州阳光,可供户外活动时间极长,最适合小孩子生长。福利待遇中等偏下,但是也可接受。生活也比较方便,华人区散落在好几个不同的地方可以辐射到很多地区,去华人区不太拥堵同时交通比较方便。
洛杉矶还有一个优点:没有蚊子,无论哪个季节。
选到最后,在美国熘达了近一年半之后,我们回到了洛杉矶,作为我们的落脚点。
再来具体说说我们移民近三年来的生活。说到在美国的生活,那让我们先来充分地了解美国。
关于种族歧视
之所以我把这个问题放在首位,是因为我本身非常注重和敏感这个问题。P民的我们,在国内受够了歧视,所以到了美国,我就鼓起我的眼睛观察这个问题。
坦率地说,3年来,就我本身而言,我没有遇到任何的歧视问题,就我的遭遇而言,我认为这个问题在美国是不存在的。
很多的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由于自身语言以及能力的原因,无法真正的了解美国的法律以及文化。同时加上自身比较敏感,遇到不愉快的问题,于是就归结于歧视。我想,这至少是不公平的。大家都知道,要赢得对方的尊重,首先需要你充分地了解对方,同时自身有一定的素质。你自己都不了解美国的文化以及法律,再加上自己的素质不够,又怎么能赢得对方的尊重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人对烟味非常敏感。很多老中来到美国,喜欢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地在商场或者餐厅门口吸烟。在加州,这至少是违反了两条法律:商场或者餐厅门外的十尺之内吸烟是违法的。因为烟味会飘进室内或是经过的人受到影响。第二是成群结队吸烟的同时,阻挡(英文叫BLOCK)了人行道,这个也可能会吃到罚单。你想想,就算你没吃到罚单,经过的人会怎么样打量你们呢,如果是带着厌恶地表情看着你们,你又会不会是觉得歧视呢。
其次,由于中国人本身语言的问题,这真的是个*河蟹*烦。如果你与他人发生争执,如果警察或者法官连你说什么都不明白,又或者是你贫乏的英语造成了对方的误会,你想想,他们又怎么会倾向于你呢。我的一个朋友驾车在曼哈顿被临检,别人屁事没有,惟独他被摁倒在地。原因是警察叫他别动他却急着摸驾照给警察证明。结果他被摔得鼻青脸肿。完了之后他在律师的怂恿下闹着要上法庭告歧视。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综合来说,三年来,无论我和移民局,和ZF机构,和交通局DMV,和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打过很多交道,我没有遇到过任何歧视的问题。请记住,无论你英文如何,请记得交流之前先给对方一个微笑。
关于选票
选票这东西,对于新移民来说,确实是一个很飘渺的东西。坦率地说,我3年以来,也没有看到过选票长得是什么样子,候选人是谁,谁谁当选了,更不是我关心的内容。但是,你就此而忽略了选票的意义,那确实是非常短视的行为。我从不关心什么时候什么人参加了竞选,但是我知道,选票的存在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不管谁最后当选了,但是只要有选票的存在,权贵们就会唯唯诺诺,点头哈腰。只有选票,才能让那些权势们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只有选票,才能让普天下芸芸大众的呼声,得到重视。所以,你可以不投票,可以忽略,但是却不能否定选票所存在的重大意义。
当我们在纽约的时候,一个刘姓的中国家伙,风头正旺。他的竞选目标是纽约的市长。离开纽约之后,我仍然时时关注着他。最近一年他的竞选团队遇到了一点麻烦。不过,在这里,我还是要衷心地祝福他。如果我们再回纽约,我会毫不犹豫地投他一票。
关于法律
美国的情况和中国有很大的区别。美国每一个州的情况都不一样。这些不一样包括法律,交通规则,福利待遇等等。比如,纽约红灯时不可右转但是加州可以,纽约的公园内可以吸烟但是加州不可以。还有很多之类的小事情,你都得注意。我的建议是你准备去到这个州的时候最好是先了解了解当地的法律。曾经有同学发帖说加州的油价很高由此得出结论美国的油价也不便宜,这是幼稚地。因为你却不知道就在加州的隔壁内华达州,油价要便宜加州一大截。我的朋友邀请我定居佛罗里达州。但是这个州有一条法律,那就是可以携带枪支出门,同时,如果在街上某人对你挥舞着拳头对你构成了威胁,你可以拔抢自卫甚至于击毙他。再加上佛罗里达很容易取得枪支的许可证。这样就变得不是很好玩了。佛罗里达2005年通过了这个法律,至今2012年,有过统计说在这个法律框架之内的案件有140余起死掉了65个人。换句话说,你在佛州的街头或者酒吧最好是不要跟人发生争执甚至于动手,那样地话很可能对方可以合法地拔枪出来一枪撩倒你然后事后不会被拘捕。了解到这个法律之后我们放弃了佛罗里达,总觉得这个法律有点可怕。我无法想象街头擦肩而过的人个个都有枪的话,是个什么样的感受。所以我谢绝了朋友的邀请放弃了佛罗里达。
说到法律,不得不说到律师,顺便说句,新移民最好是自己能先了解了解美国,及你所在州的法律。在美国不要太相信,特别特别,是不要太相信老中律师的怂恿,除非是这个人有着长期的口碑。在美国,老中律师总是利用新移民不了解美国的法律,然后怂恿着你告这告那。你只要一开始诉讼,然后就该没完没了地花钱给他们了。前段时间桑兰和律师海明的闹剧大家也都知道。如果是你了解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你就会发现,当初美国花了大把的钱,动了好几次大手术,加上事后的康复,再加上美国华人义工对她的照顾。现在当事人怀着一颗贪婪的心再加上不良律师的怂恿,演出了这场闹剧,甚至于为了吸引眼球和同情,而诬陷当初照顾她的华人义工对她性骚扰,这真的是让华人很痛心。虽说后来她在法官的警告下撤诉并就此而道歉了,并归结于律师的误导,但是海外华人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信用,就这样被逐渐地消耗了。也许她带着她满意的东西离开了美国,可是最终失去了什么,什么人将就此而买单,不言而喻。
所以,美国每一个州的都不太一样。当你去了一个州,你就认为你了解了全美国,这真的是错误的。
关于交通驾驶
初到美国的老中,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其实在美国开车,除了个别地区的塞车以外,在美国开车确实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我从美国最东北角的波士顿,载着我和太太,一路开车到最西南角的洛杉矶,而且是绕着路追随着风景点走,一路开了4000-5000迈大概是8000公里,令人意外的是没有付过一分钱的过路费。而且路况好得难以相信。毫不夸张地说,就算你开的是兰博基尼,从波士顿开到洛杉矶,也没有任何问题。无论是施工管理,还是道路设计,还有行车风格,我们国内都落后了不止一点点。辽阔多貌的土地,文明的行车风格,高质量的道路,让人真的感觉驾车是一种享受。
再来说说管理,初到美国的老中有个疑惑,明明高速路上限速65,但是多数车跑个80也没人管。其实这个问题如果你参加过美国的驾照考试,你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在拉斯维加斯,纽约和洛杉矶都参加过驾照考试,现在持有三个州的驾照。里面都不约而同地有一道考题:限速是65而当时的车流速度是80,你觉得哪种更安全?答案出乎我们的意外:正确答案是跟着车流以80的速度走。另外还有一道考题,是最左道车流的速度是80,而你以65的限速速度在最左道走,你会扰乱其他的驾驶者而被吃罚单。看得出来美国警察更注重当时的车流速度而并不是仅仅限于限速的规定。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管理更加高效和人性。限速65,车流速度是80,你是不会领到罚单的。相反,车流速度是65,你在车流里面左冲右突开个80,那么很快就有巡警在你后面吊着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美国的STOP标志。老中们看见这个标志请注意,一定要停,而且停够三秒。抛开罚单不说,这个标志面前不停的话,真的会危及到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我的一个老白同事,就在这个标志的前面和一个中国女孩撞了个正着,而且伤得不轻。老白走的是主路,无STOP标志。支路来了个中国女孩,有STOP标志。老白认为老中肯定要停,于是一脚油门下去想早点越过路口以减少老中的等待时间。谁知老中也一脚油门窜出了路口。于是撞了。老中下车后还一脸正义凛然,质问老白,问为什么远远就看见我了而不踩刹车不让我,搞得我那老白同事一脸茫然。这真的是一个国际性的笑话,在我们公司流传了好久。
还有老中们容易犯的错误时该让的时候不让,切记,救护车救火车在你后面闪着警灯,你是一定要靠边停的,甚至于没有隔离带的小马路,相向而行的救护车救火车,你也要靠右边停车。很多老中相向而行擦着救护车救火车而过,这个也是要吃罚单的。另外还有就是校车的规矩,经过前段时候的爆炒,相信你也了解了。
就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一个大陆朋友,刚刚在洛杉矶吃到了一张650刀的罚单。他们一家三口来美自驾,等红灯的时候他在车上点了只烟,同时他的儿子和太太也在车上。警察把他拦下来开了张罚单给他。他语言不好沟通不行一脸茫然。真实的原因是加州法律规定,车内有18岁的孩子,成年人不得在车内吸烟。而且如果你就此上法庭申辩的话,你根本得不到任何法官的同情甚至还会加重处罚。法官甚至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鄙视你。罚了钱还要被鄙视,违反这条法律的人真的很杯具。
以上的交通法规不分所在州,基本是全美通行,多留意。
介绍完美国的背景,再来聊聊我们三年来的生活吧。
刚到美国时,由于我不太喜欢拉斯维加斯干燥的气候,所以没有在拉斯维加斯的亲属处久待。再加上我们本来就计划先在美国四处走走,多在几个城市生活一下。于是我们来到了纽约。
纽约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城市。我们在纽约待了一年多的时间,体会到了纽约一年四季的美景。我们在纽约留下了足够多的美好回忆。我们没有工作,以纽约为据点,在美国的东岸四处熘达。正因如此,没有工作并且没有收入的人,在纽约合乎资格申请医疗补助,也就是老中说的医疗白卡,英语中的MEDL-CAL。申请的条件仅为纽约居民持有纽约的驾照,并且没有工作或者是有工作但是低收入,无论你的存款多少不管你有没有房子,无论你是绿卡还是公民。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有存款有房子的富翁,仅仅是这一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也同样可以申请这个医疗补助。这也是我认为纽约福利优厚的原因之一。拉斯维加斯申请这个需要美国公民的身份,绿卡不行。洛杉矶申请这个要查你的存款和你的房产。而纽约没有这些限制。我们也去申请了因为我们忙着四处熘达所以我们没有工作和收入。申请到了之后我和太太都去美国的医生那里做了全面的体检。我查出胃里有幽门杆菌和胆结石,前期的检查和后期的药物治疗,都是全免费的。以及后期太太怀孕了,所有的孕期检查以及辅助药物,也都是免费的。因为我们没有收入所以我们被划定为穷人,所以享受了ZF的医疗补助。就是在纽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穷人的待遇并且认识到了穷人在美国真的是一块金字招牌。(备注:以上关于纽约的福利信息来自于我2009年和2010年在纽约的亲身体会,每个州的福利待遇也许每年都会更换,所以我不保证你看到这篇文章时福利是不是还与现在一样)
在纽约的闲暇时间,太太也怀孕了。到了后期,孩子就要和我们见面了,我们开始逐步考虑以后我们在哪里定居的问题。做了若干的考察和听了若干朋友的建议,我们决定了去洛杉矶。就像前面所说的,虽然我们深爱着纽约,但是洛杉矶的气候似乎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我们开着车,在美国绕了一大圈,走遍了著名的景点,最后到达了洛杉矶。到了洛杉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申请医疗卡,因为后期太太的孕期检查也很重要。刚到洛杉矶的时候我们依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这个时候我已经习惯了我们穷人的身份,我又拿着穷人的金字招牌去申请医疗补助。还好,洛杉矶的医疗福利虽然说不及纽约,但是太太还是申请到了专门针对孕妇的医疗补助。医疗补助包括孕期检查,药物辅助,以及医院里面生小孩,住院费用,还有住院时大人的吃喝,孩子的尿片奶粉,甚至于作为陪护的我,陪护的吃喝,也是全免的。以至于我们在医院住了近一个星期才出来。坦率地说,在医院里有吃有喝,孩子也有人护理,而且任何用品都是全免费,我还真不想出院了。
关于我们生小孩的经历,以及孩子的成长,我有另外一篇帖子专门介绍。欢迎浏览。
自从有了孩子之后,我和太太在洛杉矶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太太一心一意地照顾着孩子。我们再也不能游山玩水了。我也在太太做完月子之后,也找到了一份工作。我不可能说太太在家带小孩而我自己出去到处熘达或者闲着吧。我在一家水族用品销售的公司里面,从仓库做起,后来进了办公室,做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薪阶层的,小小白领。截止到现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快10个月的时间。坦率地说,现在的美国经济有点问题,而且我去的时间并不久,所以待遇也并不高。一个月在税后拿到自己手上的,也就是2000多点而已。再加上太太在家带小孩无法工作,所以这样算下来,我们一家三口的收入真的不高,也真正地成了地地道道的低收入者。
美国,一个劫富济贫的国家。在美国,中产的日子并不太好过。税收较高,而且诸多的社会福利申请不到。相对来说,作为低收入者的穷人,日子相对好点。所以从我自己的亲身体会出发,具体介绍下目前我们所享受的,关于穷人的福利。
关于孩子
关于孩子的福利,我在我的另一篇帖子里面,有着详细的介绍。那篇帖子记录了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以及美国对于孩子的福利以及惠顾。感兴趣的同学先自己搜索下。总之,美国对待孩子的照顾真的是无微不至。我可以夸下海口,你可以在美国看到流浪汉,酗酒者,乞讨者,但是你绝对是看不到一个流浪儿童。甚至于,ZF觉得你无法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会将你的孩子没收,交给ZF机构代管。你也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我的孩子已经一岁多了,一直在使用WIC的奶票,这个中国人称为奶票的东西,是一项ZF的福利。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段,每个月包含了不同东西的组合。你照单给孩子喂就可以了,数量甚至有过富余。一岁前孩子的奶粉是不完,我送给了来自大陆的朋友。一岁后的鲜奶和果汁,依旧是吃不完。现在我和太太基本是蹭孩子的鲜奶和果汁喝。没办法,她自己喝不完。
就目前来说,孩子吃喝和医疗,ZF全管,不花一分钱。我们所花费在孩子上面的,就是尿布和衣服玩具这些。尿布一般我们在AMAZON上面买,够用三个月的两大箱,价格是60多刀,帮宝适的,平均一个月花费20刀,加其他,孩子衣服玩具这些,这些其实也不贵,我们基本也是在AMAZON上面买,平均一个月算30多刀吧,孩子一个月是60刀左右。
关于生活费用
太太在家带小孩,我一个人工作,而且收入也不高,这种情况符合加州低收入家庭,加州会有食物补助。不仅加州有,全美都有这种补助,只是各州的情况小有差别,申请的标准根据各州的收入不一样。在符合这个标准的框架之内,再根据收入情况的不同给予金额不同的补助,这种补助英文叫FOODSTAMP。中国人一般称为粮食卷。就加州的情况来说,我一家三口两千多的收入,一个月可以拿到近300的补助。一家三口最高可以拿到560每个月,就算你一毛钱收入没有,三口之家,500多,吃饭还是绰绰有余了。ZF会给你一张卡,然后每个月定期往这个卡上充值。你可以拿这个卡去各个超市购买食物。一般的超市都收这个卡。需要注意的是,粮食劵,FOODSTAMP,顾名思义只能购买食品,以及果汁和奶制品。酒,可乐,以及生活日用品是不可购买的。
拿到这张卡之后,我们测算了一下我们这个小家庭的生活开支。其实我和太太并不是太节约的人。一般都是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平时也很少去测算自己一个月究竟在吃上面花多少钱。相信所有的成都人都理解,吃,不仅是物质,也真的是成都人的精神寄托。
我一般平时是工作日的话,早餐是太太自己做的蛋糕或者自己在家烤的面包,然后蹭点孩子的鲜奶或者果汁。没办法,ZF给她的那份她喝不完。我们蹭点她的,大不了再买一点,我们自己的也就够了。中午带太太做的便当,晚上回家,一般是太太做的红油水饺,鸡汤抄手,猪肉大包,有时候是牛肉面。我们都喜欢面食,中午米饭了,晚上回家就来顿面食,搭配着来。感谢太太,在带好孩子的同时,喜欢不停地折腾,尝试着做出不同花样的东西给孩子和我。孩子现在特别喜欢她做的面食。到了周末了,FB的时候到了,我们一般是去朋友家,或者是在自己家,弄顿大餐犒劳自己。烤牛排,羊排,或者是海鲜火锅,又或者是麻辣红烧鱼,再或者是中式涮牛羊肉火锅,轮流着来。吃啊,总之都是成都人的魂所在。
有了孩子后,我们很少上外面餐馆吃。原因嘛,味道是一个因素。有太太这样的大厨级别,我很难想念其他餐馆的味道。况且有了孩子,出去餐馆吃也不方便。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去餐馆吃饭必定要喝酒。不喝酒上餐馆干嘛?不如去吃碗面或者买个汉堡。美国酒后驾驶一旦被逮,后果太严重了,我不敢冒这个风险。所以我们现在很少去餐馆了。
以上就是我们这个小家庭的日常生活习惯。可以看出来我们基本是自己在家里面做吃的。拿到粮食卷之后,我仔细算过了,就我们这种消费水准,在大洛杉矶地区的华人区,我们的月消费是在350左右,含食物,早餐奶果汁,以及各种调料烹饪油。但是不含烟酒。烟酒ZF福利是不管的,自己想办法开支。ZF补贴近300,我们最多贴个40多50刀足够了。
所以这个就是我们的每月月生活费用,在ZF福利补贴:粮食卷的支撑下,我们的开支不超过50刀。
关于住房
说到住房,我又扛出了穷人这块招牌。我申请的是ZF的低收入公寓,也就类似于我们国内的经济适用房。就我目前居住的大洛杉矶的华人区,这个区域一房一厅的公寓,租金是1000左右。目前我所居住的一房一厅的低收入公寓,租金是885。表面看租金相差不大,但是这种ZF的低收入公寓,可以申请房屋卷,来抵扣租金。房屋卷由福利机构直接给付公寓方,不会经过你的手上。面额通常是200-700不等,这个补贴的金额同样视你的收入而定。也就是说,最惨的人,可以得到ZF最大额度的拨付,一个月自己掏:885减去700,也就是185刀,就可以住到这种一房一厅的公寓。房屋卷在加州归属于section8,这个条例。不过现在加州经济不好,ZF拨款很慢,排队需要排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人好打发,有就有木有就木有,慢慢排吧。反正我也不急,毕竟没补贴的话,房租也要便宜过普通的公寓。
这种公寓申请入住的时候需要查收入,三口之家,全家的月总收入在4000以下可以申请。并且入住后,每年还要定期提交报税记录。超过低收入标准了,对不起你得搬出去,因为这是穷人的地方。虽说是低收入公寓,但是环境并不差,条件超过好多一般的公寓。房间里面地毯,卫浴,烤箱,空调,暖气,壁橱,洗碗机,粉碎机,冰箱,房间外面,花园,儿童游乐场,泳池,洗衣房,一应俱全。车位也很方便充足。好几个爱卡的同学来过我家做客,都比较吃惊这里是低收入公寓。
不过虽说这里不错,但是我们现在还是打算买房。中国人嘛,总要有个自己的房子才感觉真正的安定了。前期刚到美国,我们由于没有确定在哪个城市定居,而迟迟没有买房。后来到洛杉矶之后,又忙着生孩子,孩子出来之后忙着坐月子,照顾婴儿。一直没时间关注这些。现在孩子一岁了,慢慢我们可以缓口气了,我们也慢慢地爱上了洛杉矶,决定了在洛杉矶定居下去,所以买房子的事情被我们提上了日程。现在洛杉矶的房子,从20多万,到100多万,选择很多,主要是区域的选定以及面积的大小。另外,如果是低收入而且个人的信用还不错的话,可以申请针对低收入的超低首付,低到4%的首付,还可以申请超低的利率,低到3%的利率。当然我们现在还有一些家底,我们不需要太低的首付不想背负太多的贷款,但这也总算是给穷人多开辟了一些选择,照顾到了穷人的置业需求。关于买房的事情,允许我随着我们的进展,慢慢展开这个话题。
关于日常水电,电话网络
日常水电,我重复着我的老套路,再次扛出了穷人的招牌。加州的电力由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 Company提供,燃气由Southern California Gas Company公司提供。两家公司都有相同的折扣:面向低收入者,提供每月账单八折的折扣。申请很简单,打个电话过去索取一封申请,然后邮寄到家,然后填妥申请,再随信寄回每月收入的支票复印件即可。另外,电力公司提供一个额外的申请,可以申请每年200的抵扣额度。这个申请时间要慢点,大概需要3-4个月。而且需要本人亲自去一个指定的地方申请,申请费一次一元。我已经申请了,并且200一年足够我的电费开支了。一年满后可以再次申请,也就是说每年你都可以使用这个200的抵扣。换句话说,只要我每年申请一次,现在的电费不用花钱了。
申请电费200刀折扣之前,我享受的是电费八折,算下来一个月电费在20左右。不过现在免了,慢慢用200刀的额度抵扣吧。燃气费也是八折,大概也是10多不到20。洛杉矶冬天基本不用开暖气,就做饭炖汤的话,用不了多少。水费,垃圾处理费公寓方包在租金里面了,不用另外给钱。冷水热水都免费,由着你的性子用。
另外我和太太的电话费一个月是30多40刀。网络费一个月30刀,网速挺快,但是在优惠期,过了这个优惠期可能要涨点。电视的话,准备自己装锅盖,所以没有有线费。
让我算算关于住的方面的开销,房租885,希望在我们在买到自己的房子以前,我的房屋卷能早点申请下来,这样怎么地也可以一个月省个3,400。电费使用低收入抵扣,暂时全免。水费垃圾费公寓方出,全免。燃气费就算20刀。电话费就算40刀。网费30刀。
综合算来,住的方面,我们的花费是980,这个是每月最大的开销了。
关于油费
车是我们刚到美国,2009年的时候买的,丰田的SIENNA,国内叫的塞纳,开过的同学可能知道,这车是属于国内叫的商务车,很宽大,操控不错,6缸3.5的排量,油耗一般。近3年来我们由南到北,从东到西,开了七万迈十几万公里了。买这车的时候花了近三万刀。一次性付款。我查了查网上这车在国内可能在五六十万人民币左右。在纽约买的车,第一年的保险费很贵,因为是新车所以是全保,加上我是美国的新驾照,新移民,什么记录都是新的,所以第一年的保费高达2000多刀。现在是第三年了,我把车开到了洛杉矶,牌照也换成了加州的,三年来我驾驶记录良好,未曾有过一张罚单一个扣点,再加上加州的保费本来就低于纽约,所以现在保费降到了600刀左右一年,而且仍然是全保。
用油方面,我上班一个来回是13迈大概20公里左右,这在洛杉矶算是很近的距离了。每月上班22天左右,周末的时候带着孩子出去熘达熘达,公园,海边什么的玩一玩,具体一个月油费我也没算过,但是我觉得应该没超过100刀。
过路费,基本没有,即使是出门就上高速。停车费也基本没有。有费用的停车位,加州不多,遇上的话我会想办法避开它。纽约这方面费用稍多一点,可是都仅限于曼哈顿附近。如果不是在那上班,谁没事天天进曼哈顿去造堵捏。
修车费,由于我车较新,根本就没修过,连汽油格也还没换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美就是不换汽油格,也许是汽油够好?也没遇到任何的事故,所以还没有维修的体验。保养的话,过了保养的免费期之后,我一般去沃尔玛买机油和机油格,然后在社区的汽修店换机油。人工费10刀一次。连带其他全面的检查,左右轮胎互换,加气加水什么的,都包含在里面了。
综合来算,保险费一年600刀,一个月50,油费就算100刀吧有多没少,汽车费用一个月在150刀左右。
关于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方面,我享受现在的公司全额给我买了医疗保险。去看医生一次给20刀,检查,扫描,拿药都全免。感觉不错。在纽约全面体检了一次,在洛杉矶体检一次。纽约一分钱没花,因为那时我没工作,享受了医疗补助。在洛杉矶就花了20而已,用的是公司买的医疗保险。
太太的话,由于带小孩没有上班,所以保险的话只能自己想办法了。查了很多资料之后,我替太太选择了一家低收入的医疗折扣计划。每月交20刀,看医生,体检,拿药都有很大的折扣,算下来在穷人的承受范围之内。同样地,加入这个计划也需要查收入,看是不是属于低收入的标准。太太跟我一起在洛杉矶体检了一次,检查很全面,抽血,扫描什么的,名目繁多,最后自己自费承担了近100刀左右。考虑到这种体检一般两年,最多一年一次,所以我想还是可以承受。
很多人说美国等医生预约的时间很久,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遇到这个问题,无论纽约和洛杉矶。也许是这两个地方华人医生很多,选择也很大。一般预约等很久的,换个医生就完了。医生多,选择余地也很大。我和太太预约的话,提前一两天预约即可看病,无需很久。
我和太太都没什么大病,也没有经历过急诊这些。不过我查询了很多资料,对于穷人来说,治病,特别是急诊,并不可怕。
首先,美国急诊,都是必须无条件先把病人治愈,病人出院后在把账单寄到家里,再来收钱。所以你不可能遇到没钱进医院只能等死,或者是大张旗鼓号召献爱心捐款,等着捐款救命之类的事情。当你治愈完成,要付账单的时候,没钱付的话,还有很多办法,你可以凭着穷人的身份申请紧急医疗救助,这个申请通过率很高,很多病人都申请到了。就算你没有申请到,你就跟医院明说吧,我没钱付账。医院会变着法地哄着你,我给你打折吧,付一半行不?30%行不?10%行不?实在不行,分期付款?你有多少就给多少?最后看你穷,确实承担不起,拿你实在没办法,那你签个字吧,医院只好回头去找ZF补助了。
实话实说,在美国,因病致贫,甚至破产,也有发生。但是,无论如何,无论有钱没钱,有保险没保险,穷人依旧享有急诊的医疗权利,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我至今没有听说过急诊病人因没钱而被医院扫地出门的先例。
现在全美有个认识,健保改革,基本是ZF着急民众不急。很多没保险的穷人急诊治愈后,拍屁股走人,连紧急医疗救助都懒得去申请,实在不行就申请破产,医院一点办法没有,穷人医疗的权利还是有保证的。最后这个账单只能ZF来买。所以奥巴马想要早点实行人人健保,把没保险的人全部强制赶进保险公司,把ZF的这块负担一起扔给保险公司。但愿这样能是一个解决的办法。
至于孩子,那就更不用担心了。我们的家庭收入符合孩子加入MEDI-CAL的标准,即中国人叫的白卡。这是一种专门针对孩子的,费用全免的医疗补助。孩子现在享受着这种医疗补助,直到她21岁为止。21岁前,孩子的疫苗,医生,检查,拿药,住院,牙科,眼科的费用,都由ZF承担。无需我们操心了。
关于教育
孩子刚刚一岁,还没有涉及到教育的问题。但是这个又是老中们重点关注的对象,所以我还是尽我所知道的谈谈吧。美国的教育分公立私立。公立的从幼儿园到大学前,基本都免费或者费用很少。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以申请到学校的免费早餐及午餐。公立的学校当然也有名校和一般的学校。这也造成了公立名校周围的房子要贵一些。不过,你要是在公立名校的周围租房住,也可以享受名校的教育。从公立的大学开始,学费就贵很多了。但是穷人的办法也很多。比如学费贷款。学费贷款最高放宽至30年还贷。而且加州规定,还贷额不能超过学生毕业后当月可支配收入的10%。换句话说,当学生毕业后,月工资2000,但是要租房,要吃饭,减去必须的费用后,剩下的才是可支配收入。还贷额不能超过可支配收入的10%,这也从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学生毕业后的生活质量。当然,你如果是暂时没工作没有还贷能力,那就先欠着吧。学费贷款基本由ZF资助,不还的话对个人信用影响也不大,后期可以修复。
当然,有公立也就有私立。有钱人你可以送孩子去私立学校。花多钱这个就有多有少了。老中们还喜欢给孩子弄点什么补习班,这些都是私人性质的。这个就丰俭由人了。
当以后孩子面临教育问题之后,我们再来深入这个话题吧。
关于报税
2009年,来到美国以后,一直到2011年初,我们忙于玩乐而没有工作。没有工作即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我们谈不上什么报税。直到2011年初,我们的宝宝出生了。在忙着照顾太太坐月子和宝宝的之后,11年的6月,我太太基本能独立带小孩了,而我也正式地开始了工作。
现在是2012年的报税季节,是申报2011年的收入。坦率地说,在2011年我并没有工作多久,大概只有7个月。美国发工资通常是支票,然后附一张明细,上面写着应付多少,代缴ZF的各项税是多少。根据你及你家庭有没有小孩这些,不同情况比例也不一样。一般会是10%-15%左右。我预缴税的部分是不到10%。因为我是有小孩的家庭而且一个人工作。那时刚刚参加工作,收入也不高,税也不会多。我估计,2011年我的预缴税额大概只有几百块钱不到一千刀而已。2012年的报税季节来临时,公司提前把每个人的报税单,即W2的表格,发到手上。我拿到我的报税单,找到一个朋友推荐的会计师,让她代我报税。她埋着头一阵猛算,最后得出结果:我们一家三口,一个一岁孩子,一个全职妈妈,一个全职的工薪阶层爸爸,综合算下来,属于低收入家庭,属于补助对象,各类补助,加上儿童补助一千多刀一个孩子,算上低收入的劳动补助(EarnedIncomeTaxCredit,简写EITC)三千多刀一个家庭。我们一家三口,不仅不用补税,而且可以从ZF手上拿到大概4500刀的退税。
多么神奇的事情,预缴不到1000刀的税,可以拿回来不说,而且可以多拿4500,多拿这么多进自己的口袋。坦率地说,之前的我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以上就是每月我们这个小家庭的基本开销。孩子部分,大概是60,生活费用在粮食卷的支撑之外花费50,租房,水电气手机网络是980,油费汽车开销150左右,太太的医疗保险20,算下来我们每个月的开销是1200多。另外,我每个月的烟酒,和衣服,考虑到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我就没有算进去了。这个测算是以家庭的必须开支为主。以我这个工薪阶层,一个人,一个月2000多的收入,支撑一个小家庭绰绰有余并且还可积蓄。再加上每年的退税季节还可狠狠地捞上一笔,也还是算满足了。
关于未来
刚刚来美国两三年,我们有了可爱的宝宝,不用再动自己的家底而且略有积蓄,也能在美国社会立足了,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满足感。下一步,我们就是想早点买到我们喜欢,而且又适合我们的房子。中国人,似乎都对房子有着特殊的热爱。总感觉有了自己的房子才算是在这里真正地立足了。
再下一步,我还是打算能够依靠之前自己外贸的经验和人脉,能够自己做点什么。中国人嘛,宁*河蟹*头不做凤尾。总之,感觉现在我们能够立足了,未来就靠我们自己奋斗了。对于未来,我们还是信心满满。
关于遗憾
每个移民,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遗憾。我们也不例外。我现在最大的心结,就是我的父母。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每每接他们电话的时候,我总是纠着心,生怕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来。现在我的身份是绿卡,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早点考过公民,然后申请他们过来,一家能在美国团聚不再分开。
说到我的父母,我要感谢一些川分的同学,包括下水道同学,包括小柴胡汤同学,还包括疫苗同学,他们都给了我父母无私的帮助。在此,我要真诚地谢谢他们。说到下水道,我又想到了老白。两位都是很好的同学。我自己,在国内的时候也得到过老白无私的帮助,我也很感谢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两位好同学就掐起来了。还是希望他们两位能够和和气气,共同为其他川分的同学多点帮助。
结束语:
美国,真的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每个人的眼中,都有一个不一样的美国。学生眼中的美国,投资移民眼中的美国,工作签证眼中的美国。目前为止,我也仅仅从一个穷人眼中,来看美国。论坛上也经常看到,不少人在美国抱怨这个埋怨那个。这跟每个人的身份,每个人的位置和每个人的心态,都有很大的关系。学生,投资移民,乃至工作签证,处于不同的身份,处于不同的限制中,所以不能部分,或者是不能全面地享受福利,却也不停地抱怨美国福利不好,这至少是幼稚地。
在美生活快三年了,这个过程中我也一直在思索着一些事情。一个社会,应该如何对待穷人,孩子,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我们到底给了穷人,和孩子些什么?是否是穷人,就注定应该被这个社会所遗弃?所淘汰?坦率地说,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穷人的帽子会在某一天戴在我的头上。更没有想到的是,我戴上穷人的这顶帽子,还能毫不回避,理直气壮,还能如此地有尊严。
2009年以前,在国内的时候,我略有家底,但是面对权势,我不得不点头哈腰,陪尽笑脸。一转身,穷人,这两个字,又常常从我的口中轻蔑地吐出来。严格来说,按照国内的标准,身在美国的我,其实还不能被划定为穷人。我还有一些家底来支撑着我的购房置业需求。但正因为我现在有了孩子,有一个全职妈妈,整个家庭仅我一个人为工薪阶层,我一个人支撑,所以我被归纳为低收入,归纳为穷人。所以我理直气壮地享受着各种福利。坦率地说,我感到了整个美国社会的温馨。太太也常常对我说知恩图报。也许在不久的未来,我跨入了中产阶层,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这些福利,并且尽我最大的努力来回馈这个社会,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不在意某些人也许会称呼我美分或者什么的。原谅我,我已经过了热血的年龄,我的热血不再轻易沸腾。我变得向现实低头。我已经人到中年,我必须为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负责,为他们考虑。谁给了我和家人基本的尊严,谁给了我和家人基本的生存保障,谁给了我们的孩子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我就信奉谁,并感恩着谁,并且在我有能力的时候予以回报。如果你贵为五毛,如果你认为你现在的生活是对你和你的家人负责,并且享受现在的生活,那也未尝不可,那我也衷心地祝福你。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年的哪一天,我陪同国内的朋友,身在体育场观看一场关键的球赛。暖场时分的暖场节目之一,一架黝黑的B2轰炸机,无声无息,却又悠然自得,耀武扬威地,从体育场的正上方,低空缓慢掠过。刹那间,现场一片欢腾,周围的人齐声高呼USA。无数的美国国旗,在蓝天的映照下上下翻腾。不知不觉,我心里面,居然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终于要写完了,回头看看,我都佩服我自己,唠唠叨叨居然说了这么多。这些是我在办公室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多星期才完成的。现在已经五月了,公司要步入了传统的销售旺季,我再也没多余的时间在办公室打理我自己的事情了。回了家我要陪我的宝宝,太太说我人到中年要注意养生了要早睡早起,所以我很少有时间再来爱卡了。同学们如果有什么疑问我也不能及时回复。不过,我会尽量帮助需要的同学,就像我曾经接受爱卡其他同学的帮助一样。
对了,如果同学们感兴趣,有时间的话我会陆陆续续上一些照片。先来张女儿的照片,14个月了,我的宝贝啊,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
后记:
我很仔细地看完了每一个回帖。谢谢每一位同学的祝福。有些同学有些疑问,就在这里,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吧。
还是关于福利,至于我享受的每一项福利,我都是严格遵从ZF的规定来申请的。
有些同学有疑问认为我有一定的积蓄,就不能划为低保而不应享受这些福利。我想说的是,这也许是国内的观念。这些美国的福利中,有些是不查存款和房产的,比如粮食卷。这就意味着,就算你昨天还是个有房有存款的中产,今天突然失业了,你也可以合法地申请粮食卷。当然,也有些福利是要查存款和房产的,比如成年人(非孕妇)的医疗补助MEDI-CAL,这个就是不仅看收入,还要查存款。所以我太太没有申请到免费的医疗补助MEDI-CAL,我们只好自己掏钱另外申请了低收入的医疗计划。
另外,美国每个州的规定都不一样,如果你硬要用你所在州的规定来套我现在所享受的福利,那我也只能笑笑而已。
还有我要提醒一些同学,特别是拿着工作签证和投资签证的同学,慎重对待这些福利,尽量少碰,以免你在以后申请绿卡和绿卡延期时遇到麻烦。
最后,我还是要强调的是,最好是不要福利滥用,甚至假报,这不仅是道义,更重要是法律方面的。美国有项专门的罪名叫福利诈欺罪。这个可不是开玩笑的是要蹲牢狱的。
我刚刚在网上搜索了关于粮食卷的文章,截图下来,大家可以参考参考
还有同学提到美国的流浪者,无家可归者的问题,这确实在任何国家都不能避免。
说到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先来说说非法移民的事情。
我曾经看过一篇报道,做了一个详细的统计。流浪和无家可归者,这里面确实非法移民占很大部分。非法移民无法工作自然无法报税,也无法享受很多福利。这些人美国拿着也很头疼,特别是老墨,记者曾经采访过一位即将被遣返的老墨,本来想就此写一篇悲欢离合,血泪控诉的文章,谁知老墨轻松地耸耸肩膀说我好久没回家了,早想回家看看顺便回家收谷子,有人免费送我回去挺好的。等收完谷子我再回来。完了这厮还跟记者握手告别说下次再见。
这算是好的情况了,总算是有国家接受才可以顺利地遣返。纽约我遇到一位朋友,移民局的常客了,没护照没档案但是一口标准的东北话。联系中国使馆,使馆人说他没护照我哪知道他是哪的人捏,不收,坚决不收。移民局也傻眼,关了好几个月,没辙了。只好跟着他说,我给你办张工卡你乖乖地,老老实实地定期回来报道,老老实实打工,不然我还揪你回来。一晃几年过来,这厮定期去移民局报道,听说最近准备申请豁免绿卡了。
所以,非法移民确实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这部分人没人管的时候,晚上住类似于民间收容所的地方,有吃的有住的有热水泡澡冬天有暖气,早上有早餐晚上有晚餐。完了白天收容所有车送他们出去晚上再派车把他们接回来。然后,然后他们一般白天就在外面讨点算点。这日子就这么过了。
当然,流浪者里面也有美籍的。美籍的,这里面酗酒者和*河蟹*者又占了一部分。你说他们是喜欢这种生活风格也好,是他们自己无奈的选择也行。但是,ZF的福利再好,也不会管他们的酒和*河蟹*。这部分人*河蟹*酗酒,没钱了,晚上同样也住收容所。白天立刻出去开工讨钱,一有钱就直奔烈酒店或者打电话订*河蟹*。
供无家可归者,流浪者,这种免费的收容所,洛杉矶周围就有好几千家,数量不小啊。都是供这些人免费使用的。提供这些收容所得背后,基本都是教会和民间组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5/10/gossip-74791.html

2012-05-01

中国:华裔隐蔽“事实双重国籍”操作手段曝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今日闭幕,提交会议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二审稿)在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这一政策的背景,是日益凸显的双重国籍乱象。

移民法学者认为,整治双重国籍乱象的背后,有着政治、经济,乃至反腐败方面的深层次考量。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1000万元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但多数还在国内拥有产业,于是双重国籍成其“理想选择”。人民日报此前也曾刊文指出,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已经“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已多次对双重国籍施以管控,但收效并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的缺失。目前我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公安、外交等不同部门分别建立的,各自为政、互难沟通,给隐瞒双重国籍留下了操作空间。

双重国籍治理再次得到重视,其治理思路也悄然转变:4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称,将扩大中国“绿卡”的签发范围。“堵”“疏”并重,成为此轮治理的关键词。

两种身份两头占好处

广东的黄先生一家三口于2006年定居加拿大魁北克,并获得该国国籍。由于在国内还有一家企业和几处房产需要照顾,能否保留中国国籍成为他的一大顾虑。

现行《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丧失中国籍,对于需要在国内长期居住的黄先生来讲,意味着诸多不便。不仅每次回国都要在24小时内登记,还有居留时间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在享受金融服务、医保等福利时,“老外”身份会很麻烦。

对于那些富豪级移民,隐瞒双重国籍则有惧惮舆论压力的成分:他们常常被指责在国内捞好处,却把财富转移到国外。曾有企业家向媒体承认,“中国人”的身份对他们在国内的事业很有必要。

此外,对一般人来讲,国内的福利保障也是很大的诱惑。长沙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出入境管理的人士向记者分析了保留双重国籍的动机,她认为“美国、加拿大一些国家的福利确实很好,很吸引人,但是有些人又长期生活在国内,就不愿意放弃这边的好处,等于是‘两头占’”。

隐瞒双国籍的多种手段

经朋友支招,黄先生在入籍加拿大后就改了一个洋气的英文名,目的是为保留中国国籍铺路。

据介绍,其具体操作是:在入境中国时以加拿大护照办理签证,因为护照名与原来的户籍名不同,就不会被办理签证的中国使领馆发现。对使领馆来讲,黄先生是一个英语不太灵光的加拿大人,而对于国内的公安机关,他是持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外交和公安部门缺乏沟通。

弥补这一重大漏洞,正是此次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的初衷之一。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称,驻外使领馆在办理签证后,可将入籍信息、曾用名等身份信息通过统一平台与国内公安机关共享,双重国籍者在办理续签、户籍等活动时就可能被发现。但刘国福也透露,出入境管理法草案二审稿并未规定使领馆应审查核实签证申请者身份,他建议应赋予使领馆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隐瞒双国籍还有另一种更“保险”的做法,即经由第三国(地区)入境。比如黄先生,就可以加拿大移民身份,申请第三国(地区)签证,然后再持中国护照经由第三国(地区)进入中国。“第三国(地区)”一般被选择在中国香港地区,那里进入中国内地相对容易。这一过程中,第三国(地区)不掌握相关身份信息,因此无从查验。刘国福表示,这一漏洞需与第三国(地区)签订双边协议,通过分享信息才能防范。

2000年入籍美国的张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身边也有人疏通了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关系,从而在办理手续时不被揭发。据她的说法,这种情况必须具备一定的人脉才能办到。

防止双重国籍的探索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2003年以前,中国公民必须消掉户籍才能获得出国许可,回国后,又需拿着证明把户籍恢复。直到2003年,公安部宣布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也正是这一规定,给双重国籍带来方便和可能。

随着出国和移民人数勐增,2009年,中国外交部决定正视双重国籍的困扰。当年2月,外交部要求2007年以后更籍的中国移民,在办理中国签证时必须交回原中国护照,并由签证官注销。两本护照名字不一的,则会被记录在案,但国内公安机关并无通畅渠道获取这一信息。

除了堵住“更名入境”的漏洞,公安部门也开始在身份查验上发力。从2009年左右开始,人像比对技术被应用到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当中。正是这一年,黄先生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续签时,遭到工作人员的盘问,双重国籍的身份最终被发现。原来,办理续签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黄先生和当地另一居民的形象高度相似。“照片要是差别大点就好了,比较倒霉。”黄先生说。

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公安部门也会对外国人的居留时间作出调整。例如2008年奥运会期间,中国停发多次入境签证,并将商务签证或旅游签证的期限,由90天和60天缩短为1个月,这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部门间配合不力一直是妨碍出入境监管的重要原因,去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刘国福称,那份草案仅规定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共享管理信息。“这样的说法比较模煳,理论上,管理法不作规定双方也可以进行配合。”刘国福说,二审稿拟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双方的合作就有了可操作性。

严堵双重国籍的同时,中国应对外籍人员居留问题的手段日渐科学。早在2004年,中国就仿照美国等国家,推出了自己的“绿卡”制度,但因为严格的限制,2011年底批准的人数仅为4752人,而同期常居中国的外国人数量近60万。此次公安部宣布扩大绿卡签发对象,可被视作严堵双重国籍之外的配套措施。

监管意愿和技术皆成问题

事实上,一味封堵已经被过去的经验证明不能奏效,这既是因为技术手段缺乏,也因为地方担心简单的封堵会造成人才和资金的流失。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曾指出,“双重国籍”正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身边很多人,一会儿这个护照,一会儿那个护照。”

“除非工作人员特意来查你,不然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北京市一家移民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利用出入境管理程序和国籍制度的漏洞,秘密保留双重国籍的大有人在。

对此,长沙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出入境管理的人士表示,在实际执行中,相关部门对这一现象“态度很暧昧”。她指出,很多外籍人士都以国内户口拥有房产、企业等,“一般都是社会的上层人物”,地方有留住人才和资金的动机,因此“现在态度很暧昧,并没有视为你的中国国籍已经放弃了”。就此来讲,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的构建,将不仅仅是技术手段的改进。

该人士从工作实践出发,证明此前手段缺乏确实造成无可奈何的局面,她指出,使用不同姓名的两个护照逃避检查,完全有可能。在以前,公安机关对多重户口的问题都束手无策,虽然现在使用人像比对的手段,但是仍然很不成熟,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信息更是没有办法。

腐败官员贪官“钻空子”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腐败分子拥有双重国籍,被认为是腐败活动的新动向。正如此前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的,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已经“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国籍问题,《国籍法》中有专门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2007年1月,曾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出逃国外,后经证实,此人除拥有云南、广东的户口及护照,还手持澳门身份证、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护照等,而且都“人是名非”,与流行的隐瞒手段类似。

反腐专家、《求是》杂志研究员黄苇町向南都记者表示,双重国籍确实加大了打击贪官外逃的难度,因为国际间在反腐败的对接上存在问题,贪官往往利用假身份资料钻空子。统一的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有望改善这一局面。

但他也指出,从理论来讲,双重国籍并不对打击腐败造成根本的障碍。《国际反腐败公约》明确规定,外流腐败资产应通过国际合作返还腐败受害国。不过黄苇町透露,现在国际上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则,即办案国并不百分百返还腐败资产,而是留取一定比例作为办案成本。这意味着,即使追讨成功,也会造成一定损失。

相关

我国为何不放开双重国籍?

据了解,全世界现有9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承认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持默认状态,即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籍。中国是少数明令禁止双重国籍的国家。

其实,近年来对双重国籍的争论,多是源于对吸引人才、留住财富的焦虑。

国务院侨办2011年发布报告称,自1978年以来,中国赴海外留学的107万人中,仅有27 .5万人回国,70%以上流失海外。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内地资产1000万元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

鉴于这种情况,民建中央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党派提案,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并提出让海外移民以公民身份参加人代会和政协会。此后这一话题多次在两会上被代表委员提出,但至今没有积极的回应。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辉耀曾撰文称,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主要是“身份认同”,当两国处于敌对或未建交状态,双重国籍者的效忠问题难以解决。此外还有国家安全、参政议政、人员管辖权等方面的顾虑。不过他指出,各国的实践说明制定具体政策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事实上,中国对于双重国籍的顾虑并非政策的和法律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政治原因。

“中国现在的顾虑,主要是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关系。”中国侨联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程希认为,“现在主要的华裔人口还在那里,要是恢复双重国籍,问题还是原来的问题。”

中国官方最近一次就此问题表态是在2008年,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彼时表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经实践证明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侨华人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疑虑,增进互信。”

更加久远的背景则要追溯到1956年。在当年的亚非会议上,周恩来以外长身份与印尼签订了解决华侨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海外华侨在一人一国籍的原则下,自愿选籍。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5/01/1752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