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4

美国:赴美法律小常识

应付讨债公司

  欠债无法按期归还,债主会委託讨债公司追收。有些讨债人员手法不当,例如:出言恐吓,甚至威胁通知僱主或亲友;日夜不停來电骚扰;谎称欠债犯法、要报警、会坐牢等。

  此外,下列讨债手法属违法:追收时没讲清是讨债人员;威胁将欠账呈交移民局;要求欠债人发出「期票(Post-Dated Check)」并马上入帐;退票后恐吓要控告负债人。

  当您遭遇高压追债时,最有利的武器就是要求对方停止与您接触,可以口头提出,但最好是用掛号信件通知。这一要求的法理依据,是聯邦法例15 U.S.C.Section 1692c 条款,您可在信中引用。虽然法律给您权利,要求对方停止接触,但对方依然有权採取法律行动,所以还是要试试与对方和解。


信用卡争议

  以信用卡购物,除了便利,还有其他好处,可购买金额较高货品;对货品或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有争议性时,对消费者较有保障。

  1993 年,聯邦政府通过「公司信用收费法案(Fair Credit Billing Act)」,使消费者有一定保障。若在所住州内、或邮件地址百哩内,以信用卡购买了$50 以上的货品,因不满意產品质量而產生争议,商店又不接受退货或换货,就可在收到账单60 天内,书面向信用卡公司投诉,要求止付。有关书信,应列明争议内容,最好以掛号方式寄出。

  聯邦法例亦规定,信用卡客户对帐单上任何项目有争议,须在60 天内提出(以帐单寄出日开始计算);任何争议,须以书面提出,用电话可能不被承认;信上应写明姓名、帐户号码、交易日期、金额和争议理由。

  发卡机构收到信件后,须在兩个月结单时间内(不超过90 天),将调查结果通知消费者;在这段时间,该项目需从欠账中删除,您可暂时不付这笔争议款项,发卡机构不能要求利息或罚金;之后,如发卡机构证实该项目无误,便有权将之重新放回月结单。每次使用信用卡后,都应将单据留下來,以便收到月结单时可与之核对,有任何疑问应马上向发卡机构提出。


食品过海关有限制

  最近一位朋友回港探亲,带回名贵燕窝,到美国入境时却被海关没收,千元泡汤。原來,海关有相当严谨的规则,任何水果和植物都不能进入美国,燕窝或其他与雀鸟相关的產品,可能因前几年亚洲禽流感而禁止入关。此外,凡与牛肉有关的產品(包括牛肉乾)都不行。海鲜產品(不論新鲜或乾的)都没问题,故鱼乾或江尧柱之類都可入关。猪肉產品(如猪肉乾)或果乾,一般都没问题。

  许多朋友喜欢带人參进入美国,假如人參没附泥土,且非產自北韩,便没问题;蘑菇也没问题。要避免麻烦和损失,最好在未返回美国时查一下,并且不要忘记申报,否则可能被罚$300,还会在海关电脑档案上留下永久记錄。


如实报关

  当您乘坐飞机从外国返回美国,飞机服务员会派发一张CF-6059 表格,填写从外国带回的物品及现金,申报海关之用。

  尚未踏出机场禁区前, 人人都要通过海关(Custom),有时会被要求搜查行李。由外国购买的物品,通常每人有$800 免税额,甚至婴孩也有;从加勒比海24 国,如牙买加、巴拿马等回來,免税额只有$ 600 ;从美国属地如关岛、Virgin Islands 返回,免税额增至$1,200。

  至於现金、旅行支票、银行本票等, 不論金额多少,都可自由带出或带入,但根据海关规定,若超过$10,000,出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出境时如携带现金超过$10,000,要用海关4790 表格申报,否则一旦被发现漏报,便可能被罚款。

  假如出境时,携带较新贵重物品,如手錶、照相机、个人电脑等,為防再入境时被怀疑在海外购买,最好於離开美国之前,向机场海关領取4457 表格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25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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