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1

加拿大:上庭记

上庭记
by frank01 (frank01) at 2004.12.3 19:18 (#2011852@0)

这个月真是我的出庭月,前后不到20天,去了两次法庭。都是因为得的告票(Ticket),结果是一败一胜。只能算小有斩获。

第一张Ticket是今年初,LP刚拿到驾照没半个月得的。车停在防火通道,如果认罚,缴$75。申请上庭,罚款涨到$100。第二张Ticket是四月得的,在去纽约的路上,尼亚加拉城。超速(Speeding)140KM/H,选择上庭,罚款$295。严格意义上讲,我的第一张罚单,是在去年得的,逆向停车,罚款$10,两天后就交了。
加拿大有这点好,得了罚单,如你不服,可以上诉,胜了你就不用缴罚款。拼死拼活才挣到手的钞票,怎么能轻易交出去呢?所以,我选择上庭。

带上黄色的罚单,先上安省交通部(Don Mills #1500),填表(Notice of Intnetion to Appear),写上姓名、住址、电话。在事由里要对警察的指控提出异议,在“Yes”栏划勾,并要求中文(Mandarin)翻译(Interpreter)。交到窗口,受理后会给你一个回执(Receipt)。你就等着通知你何时上庭。

那张Parking的罚单,是送孩子去游泳时得的。由于是第一次去,找到地点后却不开门,赶紧到另一个游泳馆。到那后,见门前停了一溜车,老婆又是新手,靠近就停了。前后不到半小时,出来时,那一溜车的前挡风玻璃上都多了一张黄色的条,Ticket。原来那是防火通道。$75,觉得很冤,选择上庭,罚款涨到$100。
另一张罚单是四月去纽约的路上得的,在尼亚加拉,还没过境。路上车少、路况好,不由得脚下加油, 140KM/H。经过路边停的一辆车时也没在意,刚一过,它就闪着警灯追了上来。靠边停车,得张超速(Speeding)单。心里挺沮丧,但并没影响接下来的纽约之行。如果认罚,缴$245。考虑到罚点、涨保险的份上,选择上庭,罚款$295。

可能是小城,犯事的少,上庭排得快,是七月开庭,在Niagara Falls City。而那张Parking罚单排在九月,在老市政厅(Metro Hall)。看到网上介绍,出庭改期可能使警察不能到庭而胜诉。正赶上去的工地比较远,遂要求延期。由于隔的远,光传真就发了几份,又打长途电话,还要把传票(Notice of Trial)退回去。最后,终于在开庭时,来了确认电话,日期改到11月,时间还是下午1:30。

如法炮制,想将Parking的Ticket改期。那天晚饭后,带着孩子开车到Downtown,停好车后来到Metro Hall,被告知,到#137 Edward St., 2nd floor, 416-338-7320改。期没改成,蓄电池还没电了。外面下着大雨,好不容易找到一热心人,帮忙将车打着,赶在CT(Canadian Tire)关门前买到了新的电瓶,换上。那一晚,真是忙活。后来,老婆去改的期,但忘了提醒要翻译,出门才想起来,就算了。或许,到是好事啦。

简断截说,临近出庭的日子,跑了趟华盛顿,车又趴窝了。上National临时租了一辆车,要Compact的,给了一辆别克世纪星。一直羡慕它的口碑,这次领教了。车虽然大,但加速性能差,内饰粗糙,感觉不爽。那天请假后,开车上路,还没出Toronto,雨就下来了。一直下了一天。是不是预示倒霉?

一个多小时赶到Niagara Falls City,先找到法庭,看好停车位,见时间尚早,开车到瀑布转了一圈。上次我们来玩时是去年深秋,人不少。这回天上降着小雨,马蹄型瀑布上空腾起的雾汽冲天,却只有两三个游客,难得!掉头往回开时,见到一群西装革履的东亚游客,不用问肯定是从大陆来的。到一快餐店,见女店员给前面一人的肉片多得不能再多,可轮到我,只给了可怜的几片肉,也没心思跟她计较了,反正以后我再不会进这家店的门了。

来到法庭,已经有近二十人。开了两个庭,找到名字,进到庭内,站成一排,一个办事员问明你的名字,问你是否认罪(Guilt or not Guilt)?讲罚款多少、扣几点,你是否同意?没意见的,她将告票放一处,如果你不同意,她放另一处。前排有两位西装笔挺的西人,每人手里拿着几份告票,估计是告票专家。本想见识他们的非凡表现,结果令人失望,到最后也没见他们争辩一句。他们同其他人唯一的不同就是,先报到,先走。由此看来,请告票专家办案,没用,只是花钱省了自己的时间而已,如果可能,一定自己来。庭上来了两个警察,坐在后排,可能是等谁对起诉有疑义时,他们好上庭作证吧。我被告知,原来是$295,现罚$140,含税后$157,扣四点。我问能不能少扣点,她说不行。我又问,如果不认罪会怎样?她讲,开庭等法官定。既然如此,那我就碰碰运气。

一会儿,法官来了,大家起立,坐下后先办认罪的。叫到谁的名字,站到前面,对着法官大人报上姓名,书记员宣读你的罪,就是在什么时间、地点、犯了什么事,罚款多少、扣几点,你是否同意?你可以简述理由,但一般法官都心不在焉,告诉你罚多少,期限多少天缴。大多数人都同意,进行得很快。没半小时,庭上已经没剩几个人了。轮到我,上来先问认不认罪?没人听你解释,其实解释也是多余。我要的翻译,是从Toronto去的,由于下雨,临到开庭才赶到。(她要不来就好了。)争辩几句没用,还是维持原判,罚(含税)$157,扣四点。告诉我可以在六十天内缴。我说不用,现在就带了。办事员还开导我说,已经省了不少钱了。倒霉。误工、租车费都比省的钱多。早知这样,就不来啦。雨在不停地下,回来快到多伦多时,高速很堵,差点错过还车的时间。这次尼亚加拉之行得不偿失。

昨天,是另一张罚单开庭的日子,又是下雨。别预示着什么吧?从桌上抄起两个与案子有关的信封就出了门。从York mills坐地铁,在Dundas下,穿过一个大Mall,出来就是老市政厅(Metro Hall)。其实,最好在Queen下,出来就是Metro Hall。进门后过安检,上到三层,楼道的告示牌上贴着各个庭的人名,找到你的名字(中文名子姓在前)。进到庭里后,与Niagara Falls的一样,一个办事员核对完姓名,告诉你罚多少。这次好象都是Parking的单子,没有涉及到扣点。前排坐着三名穿制服的人,想必是开罚单的。我坐下后,掏出带的两个信封,却怎么也找不到新的传票,手里只有一个改期登记的复印件,上面是老婆写的改后的日期。这可如何是好?急得我不行。后来,回家问过老婆才知道,由于是改期,没有寄给我新的传票,先前的那张传票又在改期时被收走了,所以只有改期的复印件,和记下的下次开庭日期。

法官出来后,大家起立,然后一个个过堂。这次好象都只罚了$20,看来上庭可以减罚款。我看到一个香港模样的人,好象是翻译,同办事员核对了一下人名,就往外走。我以为是给我安排的翻译,上前一核对,不是。没半个时辰,大家都认罪走了。只有我一个还坐在那。上前报完姓名,他们发现要讲Mandarin的翻译,办事员同法官讲,可以给她5分钟的时间,找一个翻译。法官举手示意不用,那意思是这么一个小Case,还用那么兴师动众。然后,冲我一摆手:“You go.”没事啦,我可以走了。很简单嘛!省了$100。爽!

通过这两次出庭,我感觉:

l 不管什么原因,得了Ticket,都不要认罚,申请上庭。一般情况,庭上都会减罚款的,至于点,就不好说了。

2 一定要翻译,不管你是否能听得懂。我感觉庭上的申辩都很快,有些连大概都不明白。如果翻译不到,你也可以Win。

3 有可能,最好改一、两次出庭日期。在开庭前,提出你的理由,都会同意你改期的。时间有白天,也有晚上,你可以选。一般法庭会将一个人的案子安排在一起办,你这么一改,就打乱了他的时间安排,如他不到庭,你就赢了。

4 改期对于多伦多这样的大城市有效,供你选的时间多;而对于象尼亚加拉这样的小城来说,未必奏效,它都安排在白天的上班时间,警察总能抽出时间到庭。

最后,我要强调一点:我并不提倡频繁得Ticket后,上庭。出庭,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能算“逼上梁山”。毕竟我们的钱,挣得都不容易。加拿大的法律又给了我们一次机会,当然要利用啦。但话说回来,尽管得Ticket后,你有上诉的选择,也有胜诉的机会,但毕竟要投入时间、经历,最好的办法是不得 Ticket。“无”胜于有。通过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杜绝Ticket,才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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