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0

美国:化整为零闯关,数万美金遭没收

一家人化整为零闯关被识破 数万美金遭没收
世界日报

国税局加强执行海外帐户须申报的法规后,一些不希望透过电汇将海外帐户曝光的侨胞,改为每次返台时从帐户提一些钱拿到美国。但若携带的金额超过1万美元,入境时须向美国海关申报,如果蓄意不申报被发现将全数没收。

一户华人四口之家返美时,为规避这个规定,刻意安排成每人携带7000美元进关。但被海关人员识破是一家人,以一家人入关只要携带超过1万美元就须申报,但未申报,结果现金被没收。

橙县林小姐日前从台湾返美时,则因携带9800元未填表向海关申报,没想到入关时被海关官员抽检问话。虽坦承身上美元未超过1万美元未予申报,仍被要求查看携带的台币若换算成美元,总数是否已超过须申报的1万美元门槛。虽然海关最后让她带着钱放行,仍让她出了一身冷汗。

会计师林清吉说,有客户不知道该规定适用于外币,以为只限美元。其实只要带进关的人民币或台币换成美元,或加上美元后总值超过1万美元,就须申报。

当事人携带的旅行支票、现金支票及别人开的个人支票,也都须算在1万美元内。

该项申报规定并以每户做单位,即只要全家人携带金额加起来超过1万美元,进出海关都须申报。同一家公司员工如果同班机抵美,共携带的美元超过1万元,也须视为「同户」申报。

他举例说,曾有华资公司老闆带员工拿着收帐款从中南美洲返美,老闆身上带9000美元,员工带7000美元。由于两人进关时一路说话看来熟稔,且老闆先被抽检发现携带大批美元,导致海关人员对随行员工也起疑,并在其身上发现7000元后,认定他们是同户,须依法申报。

林清吉说,未申报若被认定是蓄意,海关将全数没收。但随后会寄信给当事人要求其认罪,或提出证据证明被没收的钱是合法的钱。「只要能证明钱来源合法,政府不会将钱全数没收」,在证明钱来源合法后,大多以扣留全款的20%做为保管费结桉,少数扣留10%做保管费。

目前又到年终旅游旺季,进出美国、台湾及中国大陆等地侨胞增加,美国海关及边境局公关鲁兹(Jamie Ruiz)指出,出入境未依法申报1万以上美元被发现,海关人员若认为对方并非蓄意隐瞒,会给申报弥补机会。但若对方一开始就撒谎,海关人员会将钱全数没收。

鲁兹强调,申报不代表缴税,只是在预防不法分子洗钱。他建议,若从海外带进大笔钱,除入关时依法申报,最好也携带证明这些钱是合法来源的文件,如卖屋文件等,以备万一。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11/19/1540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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