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1

美国:ESTA申请网站

https://esta.cbp.dhs.gov/esta/

2012-03-30

美国:频繁出入境者如何维持绿卡身份

来源: 陈丹虹律师

近年来,美国劳工就业市场不景气,一些绿卡持有人选择回到母国寻找工作。然而回母国工作,绿卡持有人每年必须离开美国一段时间,那么这些绿卡持有人在入关时应该如何减少移民检察官的盘询呢?更重要的是,他们应当如何保持绿卡身份呢?

客观上讲,只要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不超过一年,他都可以持绿卡(即I-551表格),或印有“临时I-551表格”签章的护照入境。所以,不少绿卡持有人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即只要每半年入境一次美国,那就可以维持永久居民的身份。

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证绿卡持有人可以维持绿卡身份。问题的关键在于,移民局除了检查申请人具体进出入境的天数,更重要的是会考虑绿卡持有人是否有意放弃绿卡。在这里,申请人的意愿很重要。移民局基于具体的事实判断绿卡持有人的行为是否有意放弃绿卡。比如,移民局必须判断绿卡持有人是否短暂离境:衡量的标准不是离境天数,而是该持有人的意愿,是否有持续返美的意图。

因此,移民局通过绿卡持有人的行为和他们和美国之间的纽带来判断他们是否有持续返美的意图。移民局一般会要求绿卡持有人提供在美国长期定居的证据,包括愿意在美生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美国房产证明,租房合同,银行的账户,相关的保险和水电单。如果绿卡持有人的孩子留在美国上学,那么,孩子的成绩单就是很好的证明。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回母国工作的绿卡持有人仍然愿意在美国长期定居的证据。此外,离境行程还必须有确定的返回日期或具体事由。比如,具体事由包括照顾海外生病的亲属或处理海外资产;逗留时间可能不确定,但必须有明确的、短期的事由。

鉴于移民局目前的严格作风,我们的建议是,首先,在绿卡持有人需要经常出境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有纽带在美。第二,建议绿卡持有人办理回美证。第三,注意自己是否符合N-470作为绿卡资格的申请。

我们事务所在频繁出入境者如何保持绿卡身份这一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欢迎有需要帮助的读者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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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我们在职业移民、NIW、EB1和投资移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过99%。事务所分别在硅谷、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公室,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email、网上对话、QQ、视频等方式,在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费电话 (888) 499-5755, 网站www.jclawoff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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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全球:加拿大和日本的比较

在水一方

water321  你的问题,我想在原文(多伦多,我的第二个故乡)中回答,但表格贴不上去,我只能贴到新开的博客里,请你到这里来看吧。
water321的问题,从生活质量上讲,哪里好啊(加拿大和日本的比较)?
回答问题
water321 你的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每个国家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各有其优点和不足,也看你更看重什么和你看重的东西对你来说是否容易得到,我没法说出一个肯定的回答,我只给你一些两国之间的比较,而且纯粹是我自己的感觉。在吃的方面,加拿大可能只是多伦多和温哥华是这样,其它地区买中国食品也许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你自己判断哪里更好吧。
 
 
 穿
 
 
 服务
 压力/精神生活
 加拿大
 便宜,中国食物多,洋食不敢恭维
 随便,样式少,价格中等
 房子大,漂亮,便宜
 没车像没腿,不方便
 效率不算高,服务一般
 工作压力相对小,不稳定/文化生活不够丰富
 日本
 贵,中国食物少,日本食物营养,花样多,吃不腻
 讲究,样式多,价格也不算贵
 房子小,外观一般,有些房子很旧,贵
 有车没车都一样,很方便
 效率高,服务一流
 工作压力相对大,相对稳定/文化生活丰富

 
商品质量    
 医疗服务
 环境
 对外来人的接纳
 公共设施
 教育/社会治安
 加拿大
 给人粗大的感觉
 到大医院看病难,全民医保
 自然环境天然好,到处都宽敞,街道卫生一般
 多元文化,包容
 图书馆多,运动场地多,运动场利用费便宜
 学校教育好,费用低 / 好
 日本
 精致,非常人性化
 到大医院看病容易,全民医保
 自然环境保护的好,哪里都拥挤,街道很干净
 单元文化,比较排外
 图书馆多,运动场地不算少,运动场利用费贵
学校教育有问题,费用高/ 好
                           
http://blog.creaders.net/canadajapan/user_blog_diary.php?did=63254

澳洲:关于破产的常识

Is there a minimum amount I need to owe before I can go bankrupt?

No. You can become bankrupt voluntarily owing any amount; however the Official Receiver in Bankruptcy can reject your request to become bankrupt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A creditor cannot make you bankrupt unless the debt is $5,000 or more.

Can a creditor make me bankrupt?

Yes, if you have a debt for $5,000 or more, a creditor can make you bankrupt. The creditor can apply to the Federal Court or Federal Magistrate's Court to have you declared bankrupt by sequestration order.

If you have a debtor who owes you $5,000 or more, and you have received a judgment or order in your favour you can commence bankruptcy proceedings. A Bankruptcy Notice (Form 1) is to be issued to the debtor. This gives the debtor 21 days to pay the debt. Non payment is an act of bankruptcy from which an application to the Federal Court or Federal Magistrate's Court can be made to have the debtor declared bankrupt by sequestration order.

How long would I be bankrupt?

The period of a bankruptcy is 3 years and one day from the date a statement of affairs is filed. This period may be extended by an objection entered by the trustee.

Objections will extend bankruptcy

To 5 years from the date of filing a statement of affairs if a bankrupt:

made a void transfer against the trustee because of Section 120/122 of the Bankruptcy Act 1966 (under valued transactions and preference payments)
continued to manage a corporation
engaged in misleading conduct and amount exceeds XXX (please see Current Amounts)
fails to disclose to the trustee, a liability that existed at the date of bankruptcy
fails to notify a change of address or daytime telephone number
fails to advise the trustee of any material change to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d on their statement of affairs
fails to attend a creditors' meeting without written approval from the trustee
fails to attend an interview or examination
fails to disclose any beneficial interest in any property

To 5 years from the date of returning to Australia:

leaves Australia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trustee and does not return

To 8 years from the date of filing a statement of affairs if a bankrupt:

made a void transfer against the trustee because of Sections 121;128B and 128C of the Bankruptcy Act 1966 (transfers to defeat creditors)
fails to provide details of property and income when requested
after the date of bankruptcy, the bankrupt deliberately provided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to the trustee
fails to disclose detail of income or expected income
fails to pay contributions as assessed
fails to adequately explain how money was spent or assets were disposed of
fails to disclose to the trustee, a liability that existed at the date of bankruptcy
fails or refuses to sign a document when required
intentionally failing to disclose to the trustee, a beneficial interest in a property
To 8 years from the date of returning to Australia
fails to return to Australia when requested to do so by the trustee

I've had a car accident and the owner of the other car is pressing me for costs of repairs. Will the debt be covered in bankruptcy?

Debts which arise from being involved in a motor vehicle accident where you have not legally admitted liability are known as un-liquidated damages and are not provable in bankruptcy. The debt is covered by bankruptcy only if a court judgment has been obtained, or you have admitted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ebt in writing to the other party or its solicitor/insurer and have received documentary evidence that such admission has been received by the other party or its representatives, or started paying for repairs prior to bankruptcy.

Will my bankruptcy affect my partner?

In some circumstances your partner will be affected. Where your partner is solvent (non bankrupt) and is jointly liable for the debts, the creditor will continue to pursue them for payment. Your partner will still be liable for the debt. If you & your partner have joint assets, your interest in the asset will vest with the trustee and will be sold.

Will I lose my house?

Real property is an asset. A property or share of a property held by you will vest with the trustee at the date of bankruptcy. The trustee has to deal with any equity or interest you have in a property, for the benefit of your creditors. This may mean that the property has to be sold. If the property is jointly owned the trustee may consider selling its/his/her interest in your property to a non-bankrupt joint owner. A house property that is subject to a Defence Service Homes mortgage cannot be sold by the trustee without the approval of the Secretary of the 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 Defence Service Act 1918. A secured creditor could sell your property should you be unable to meet the mortgage repayments. Any shortfall will be a debt in your bankruptcy. If a surplus exists following sale, these monies will be paid to your trustee.

What happens if I have transferred my house or another asset of value to my spouse prior to bankruptcy?

The trustee has the power to void transactions made within a period of 5 years prior to the bankruptcy. The trustee will investigate the transfer and may recover the asset if the transfer was consideration for the transfer was less than the market value.

If a transfer in a defined (generally 6 months) period prior to bankruptcy had the effect of giving a creditor a preference over other creditors, then that transfer will be void against the trustee.

Further, transfers of property, or a contribution to a superannuation fund, will be void against the trustee regardless of when the transfer was made prior to bankruptcy if that transfer or contribution was made to defeat the interests of creditors.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note that disposing of property prior to bankruptcy with intent to defeat your creditors may constitute an offence under the Bankruptcy Act.

Can I keep my car?

Once you become bankrupt, vehicles which are used mainly for transport (eg. car or motor bike), are protected and can be retained by you where your interest in the vehicle is less than the prescribed amount. Where the interest in the vehicles are valued at more than the prescribed amount, the trustee is required to sell, and give back to you the value of the prescribed amount and retain the balance for the benefit of your creditors. If the vehicles are jointly owned by two bankrupts the relevant value is double the prescribed amount. (see current amounts to determine the amount for a vehicle used for transportation under s116(2)(ca). This amount is adjus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umer Price Index).

What are my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nce bankrupt?

Your rights

You have the right to be treated justly and fairly by the trustee of your bankruptcy.

Your responsibilities

You have an obligation under the Bankruptcy Act to co-operate with your trustee and respond to all reasonable requests for information about your affairs made by the trustee. Whilst you are bankrupt you have an ongoing obligation to keep your trustee fully informed of any changes in your circumstances regarding such things as your current address, your employment/level of income, your marital status and dependents, receipt of lottery win or interest in a deceased estate.

Overseas Travel

Any person who is an undischarged bankrupt must obtain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ir trustee to leave Australia. As soon as you become aware that you may need to leave Australia you should write to your trustee well in advance of the proposed departur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

reasons for departing Australia
dates of departure and return
details of the itinerary and any overseas contact details
particulars about who will fund travel costs
any documentary evidence supporting the request eg confirmation by an employer of the need to
travel, confirmation of payment of costs by a third party

It is an offence to leave Australia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your trustee and your bankruptcy can be extended.

Are there offences under bankruptcy?

Yes. The most important are listed below:-

disposing of property before bankruptcy with intent to defeat your creditors
failure to disclose assets
the deliberate obtaining of credit when you know you cannot pay
gambling and speculation which results in bankruptcy
incurring debts during bankruptcy for over a set limit* without disclosing that you are bankrupt (for limit see Current Amounts)
operating a business under an assumed name, without advising your bankruptcy
leaving Australia without the trustee's permission
failure to notify trustee of changes to name, address or contact telephone numbers.
The penalties for these offences vary from 6 months to 3 years imprisonment upon conviction.

What happens to my superannuation if I am bankrupt?

Funds held in and payments made from your superannuation are protected from your creditors under the Bankruptcy Act. In certain limited circumstances you may be able to access your superannuation early, such as severe financial hardship.

However, the fact you are bankrupt does not mean that you will automatically be entitled to get early access to your superannuation. Bankruptcy is not on its own a ground for the early release of your super. It is up to your superannuation provider, not ITSA, to decide whether to grant early access to your super and they should be consulted if you believe you have grounds for early release of your funds.

If you are granted early access to your super the payments from your superannuation fund mad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bankruptcy will be protected from your creditors.

Obliga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your bankruptcy?

Change of name or address
You are required to notify your trustee of all changes of name and/or address.
Overseas travel
If you wish to travel overseas you must obtain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trustee administering your estate who may impose conditions of travel. You may have to surrender your passport to your trustee.
Change in income during bankruptcy
You must notify your trustee of any change in your income especially if your new income is close to certain income threshold limits.
Changes in assets during bankruptcy
You must notify your trustee if you inherit any property, win money or otherwise receive any assets while you are bankrupt.
Cooperating with your trustee
You must cooperate with your trustee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when requested. You may also be asked to attend meetings, or answer questions at an examination under oath. If you fail to cooperate with your trustee, your period of bankruptcy can be extended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If your bankruptcy is being managed by the Official Trustee (ie ITSA), you can access forms for change of address and overseas travel requests online.

If your case has been assigned to a Registered Trustee, you need to contact them directly when your circumstances change.


http://www.itsa.gov.au/dir228/itsaweb.nsf/docindex/bankruptcy-%3Efaq

2012-03-14

全球:美国穷人vs欧洲穷人

一个在美国生活20年的人 眼中的美国穷人vs欧洲穷人

我在百度韩寒吧混了一年,这一年里,常常看到一些吧友评论喜欢哪种制度的国家,让众多吧友心仪的国家,不是中国,不是美国,是欧洲。我在美国生活了20多年,听到了很多美国人,主要是右派对欧洲的负面评论,所以对吧友的看法很不以为然,但我一直没有说出我的看法。最近一个同样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的人,暴露了他在美国的生活细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他写了自己收入虽不低,但让很多吧友都觉得他生活的很累,对很多中国人,他打破了他们对美国的印象,有的吧友把他的文章转进了韩寒吧,让我评论,在韩寒吧的讨论让我觉得有必要写一篇文章,比较一下这叁个地区制度的优缺点。

由于种种塬因,我与美国的穷人一直打交道,我接触的美国穷人有低收入的,就是在本地区家庭年收入在3,4万。这3,4万里,抛掉税就剩下3万左右。如有一两个孩子,他们至少也要租2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小餐厅,一或两个卫生间的单元房,房子使用面积是750到110平方米。本地区由几个相连的城市组成,在高技术公司聚集的城市这样的房租要1000到1250左右美金,与它临近的城市,这样的房子要800到1000美金。一般美国人拿出自己叁分之一的收入用于住。

夫妇两个人挣3,4万,一般是劳工家庭。因为美国的工厂都搬到了国外,我这么长的时间里只见到了3个工厂的工人,两个是煺休了的工人,一个当时被layoff,就是没活了,请你离职。这种情况下有失业保险。我见到的其他众多的男性工人都是清洁工,餐馆厨师和建筑工。女性职工都是餐馆服务员,商场里的食品加工,前柜台接待员,办公室的助理。

这些家庭生活不富裕,但吃穿住行都没有问题。我要讲的是美国的另一个群落,就是吃救济的人群。美国纳税人共同承担赡养没有挣钱能力的人。有叁种人没有挣钱能力,老人,62以上。残疾人,残疾人的定义非常广泛,我见到的有一个孩子一只耳朵聋,他就拿残疾人救济金,两个女人是工伤,腰部受伤。我看到她们与正常人无异,但反正有医生证明她们残疾,就是残疾。第叁种人是带孩子的单身母亲。

对62岁以上的老人,他们可以申请老年公寓,一对夫妇分给一卧,一厅,一个厨房,饭厅,客厅,一个卫生间。老年公寓在一个大院落,有公共活动区域。政府付一对老年夫妇1000多美金,他们要付100多的房费,医疗保险州政府付,其余的钱用于吃饭,穿衣。这里所谓的政府都是州政府。我见过好几对中国夫妇生活在老年公寓里,本地区的每个老年公寓里都有20多对中国老年夫妇,他们经常在一起打麻将。政府每星期送他们去中国城买一次菜,每星期还送他们去诊所。进入这个程式的老年夫妇,生活都由政府包了,做子女的一点都不用操心,这就是美国的社会养老。你只要是穷人,申请这个项目,都能进去。

美国的残疾人有一种残疾人救济金。一个人的救济金是700多。他们的住房走政府对穷人的住房补贴专案。这个项目规定每个人必须拿出收入的叁分之一来交房费。一个人700多,就拿出200多交房费,其余的房费政府替他们交。他们可以在任何地方找房子,但房费有一个上线。在房租快速上升时,政府的上线就跟不上,他们就比较难找到房子,但当房租市场下降时,政府给的就多了。他们就大受欢迎。

在那个高技术城市,政府给他们的房租上线要比旁边的城市高的多。政府竟然让他们自己选择城市,而不是指定便宜的城市让他们居住。我曾经想他们为什么不选贵的城市,让政府多为自己花点钱?后来明白了,高技术城市的居民层次高一些,对自己的邻居要求也高,有一个单身母亲为了小孩能去好的学校,搬到了高技术城市,但她的一群朋友都骂骂咧咧,引起邻居的反感,向房主委员会抱怨,房主委员会要求房主把她轰走,实际上也不用轰,她也不愿意住了,她也觉得住在那个便宜的城市更自在。

政府除了给他们住房补贴外,还给他们水电费补贴和电话费补贴。另外给他们食物卷。食物卷可以去任何商店去买,但只能买食物。他们还可以去FoodBank去领免费食物,有些人拿节约下来的食物卷私下换钱。医疗保险由政府付,他们要是做手术,需要特别的照顾,政府花钱给他们雇人。残疾人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这种残疾人的补助是否有人滥用?当然了。我见到的那两个腰伤残疾女人,我都怀疑她们是假的,她们行动自如,我就不明白怎么就不能工作了。尤其是其中一个,有一天我老公帮助那个女人修烘乾机,修好后需要把烘乾机抱上洗衣机,那种烘乾机是可与洗衣机平放,或叠放。比正常的稍小一点。老公1米8的个子,半生的业余运动员,正看着这个烘乾机发愁,思考着如何把它搬上去,那个女人走过来,毫不犹豫,唿,一把就把烘乾机抱上了洗衣机。把我老公看傻了。我这个刁钻的老公,不仅不感谢,反而回来就向我抱怨,这是腰伤残疾人吗?我只好说是脑伤,她失去了生活的勇气,你能怎么样?

不过这个女人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她家里有一张一个少年的照片,她告诉我,那是她的儿子,儿子8岁时被送进了寄养家庭。寄养有强制和自愿两种。你可以自愿把孩子送进孤儿院,孩子可能被寄养在某个家庭,接受孩子的寄养家庭父母是从政府那里拿钱的。但这些父母还是奉献很大。我见到一个教会,买了大片的土地,造了很多小洋房,分给这些寄养家庭住。

当亲生父母犯错误时,政府觉得孩子在这个家庭危险,就会强制把孩子领走,送进寄养家庭。很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我不知这个女人的孩子为什么被送进了寄养家庭,现在儿子大了,这个儿子也就在附近居住,但她的儿子不被准许与她同住。

这种靠政府养,整天无所事事的女人一般都有男朋友,塬则上来说,男朋友是不准与她同住的,因为她的住房是政府帮她租的。但一般没人抱怨,她们都在家养男人。这个女人有一段时间交了一个坏男友,她跟那个男人一起吸毒,帮我老公搬烘乾机时,人又高又壮,吸毒之后,人变成了骷髅,她自己的钱都吸毒了,她那一部分房费经常拖欠,幸好她不久又换了一个男友,戒了毒,还清了房费。

第三种人是单身母亲,单身母亲很有可能是分文收入没有,她们与残疾人参加的同一种住房补贴计画,但因为她们基本没有收入,所以基本都由政府付房费,因为她们有孩子,根据孩子的多少,政府至少要给他们租两个卧室的单元房,孩子多的,就租一个大房子。我孩子的同学就有来自这样的家庭的,孩子过生日,我为孩子组织Party,就是包小游乐场。我发给孩子每个同学一张邀请。结果接到一个妈妈的电话,说她女儿想去,但她没有车,问我是否能接她去。我去接她,他们住在学校边上一栋不小的房子里,一开门一群小孩子蹦蹦跳跳的出来了,我一看就明白了,他们就是参加这种房补计画的家庭。

政府对这种单身母亲照顾的无微不至,每年要来检查一遍住房,门锁不好了,窗户不好了,下水道有点堵了,住房都通不过。最可恨的是一条法规,美国1978年前建房子时用过一种油漆,里面铅的含量高了。后来被禁止使用,到现在已经3,40年了,政府还在检查这一项,政府要求房主出具证明,证明房子里不含铅。房主必须请专业测铅含量的公司来测,不仅要测房子里面,连院子都要测,整个单元房的大院墙,游泳池等公用空间都要测。这对房主来说是很高的花费,而且根本没意义,平民百姓的孩子还不是生活在这里,谁也不在乎,反倒是这些纳税人养的孩子成了金枝玉叶,这都是那些混蛋律师动不动起诉政府造成的。

政府对这种母亲是鼓励她们工作,为此,给她们付託儿费,我认识的这个母亲找到了机场的一份工作,政府替她付了一个小孩的托儿费,但不久经济危机一来,她又丢了这份工作,闲来无事,她又与人生了第二个孩子,最近她又找到了工作,一个月挣900元,大概不是全职工,这次政府替她付两个孩子的托儿费,她挣的比托儿费还少。

有一种穷人政府是不管的,就是62岁以下的不残疾的男人。他们住在哪里呢?我还真有幸与他们当过邻居。他们一般是住在城里的一种叫RoomingHouse里。这种房子一般是很旧的房子,比如100年歷史的木头房子,政府在某些城里的地区准许把房子里的卧室一间一间的出租,房子里的人公用厨房和卫生间。这种房子一般有很多卫生间,卫生间里有浴室。90年代初,这种住房是200左右一间。我曾管理过一栋这样的房子。还曾写过一篇博文《我所见过的美国的防火措施》。

我在这种房子里见过美国越战老兵,刚煺役的军人,开大型推土机的人,和公司小职员。住在这里的美国男人,在我看来多少都有点毛病,那个煺役军人的脑子因喝酒过多,坏了。越战老兵的家境很好,弟弟是个律师,一到耶诞节,就开车来接他回家过节。越战老兵是国家养,他是战争中精神受了刺激,我没有听见他说过一句话,他整天就穿着一件衣服,悠悠荡荡,有时冲我笑笑,但不说话。那个公司小职员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双双遇难,他在孤儿院长大,性格有点孤僻。开推土机的人在一场车祸中伤了一只脚,走路有点瘸,不知为什么他被认为可以工作,没有拿残疾保险,从外形上看,这是我见到的唯一的残疾人,他反而一直工作。他属于一个工会,90年代初,1小时挣25美金,那是很高的工资。但他的问题是多一半的时间没有工作,一个月工作不了几天。

美国对煺役军人有教育经费,他们要是想上大学,国家付学费。我见到那个煺役军人时,他正在上大学。可惜他脑子被酒泡坏了,上大学也没什么用。但他是那些人里最幸运的。房子里来了一个年轻的中国女人,这个中国女人从外州来,刚与中国的丈夫离了婚,离开的两个孩子和丈夫来这边打工。这个女人挺漂亮,聪明,吃苦耐劳,她当时做小时工家政,一个小时12元钱。煺役军人爱上了这个女人,向她求婚。他们两个来问我的看法,因为我是先认识的煺役军人,是朋友,我深知他俩脑力的不般配,担心这个女人为了身份与他结婚,未来煺役军人怕要受伤害。我婉转的把这个意思表达了,这个女人一下就明白了,她把我的意思解释给煺役军人听,他哭了。过了几天,他们又来了,这次是邀请我做他们的证婚人。我和我老公做了他们的证婚人,我只有祝愿他们幸福。

我不想暴露我故事里的人的真实姓名,临时给他们两个起个假名。我叫这个女人小桃,煺役军人叫Bill。

当我不做管理那栋大Rooming House的时候,我把他们介绍给了房主。他们非常称职,在那里管理了很多年。小桃继续做家政,Bill毕业了做商场的保安。小桃勤俭持家,Bill也很配合,很快他们买了第一栋房子,17万一栋3卧2厅的花园洋房。自己不住,租出去,他们继续住在那个Rooming House里。他们有了钱就买一栋,后来小桃做了房子的经纪人,Bill继续做保安。很快我就听说他们买了很多房子。但我搬离了那个地区,与他们失去了联繫。在听到的传说里,只听到了小桃,没有听到Bill。将近20年过去了,有一天我与朋友在餐馆吃饭,突然有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说是某某吗?我回头一看大吃一惊,是小桃站在我的身后,我们迅速聊了一会。她说她和Bill仍然在一起,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吃惊和兴奋,她也很高兴,她说Bill仍然在做保安,他们买个很多房子,很富有,Bill每天拿着她做的饭盒去上班,他的同事都羡慕的不得了。Bill有时说,想想自己是这么多房子的主人,感觉真好。我真是为他们高兴,小桃真是个好女人,诚实的Bill,好人有好命。

美国的故事就讲完了。

我并没有去过欧洲,我对欧洲的瞭解是从我的同事那里听来的,可以说我今天是二道贩子,是通过美国对欧洲的观察。

我在美国的这家大公司里工作了快20年,这里就是一个联合国,非第一代移民的美国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已经是少数。在这里我见过很多的加拿大人,英国人,爱尔兰人,葡萄牙人,苏联人,东欧人,等等。当然中国人和印度人是外国人里的高比例。

当前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北欧和西欧。所谓的社会主义就是高福利。高福利包括全民公费医疗,长时间的失业救济,很多的假期,高煺休金。这些是让很多中国线民万分羡慕的,但美国很多人对此非常警惕,很多美国人早就议论,欧洲早晚要崩盘。

我先讲讲美国的失业保险。每个失业的人可以在州政府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额是按你当时工资的比例拿的,但有上限。对劳工层,保险金与他们的工资比差不多,但高收入的就差很多,本州的上限是一个月2500多,劳工层不能降低是因为他们的生活费必须要那么多,不论是租房,还是买房,还房贷,失业保险必须能支付这些固定开支。那么6个月之后怎么办呢?

6个月之后你可能能得到联邦政府的失业救济。能还是不能要看当时的失业率,美国的失业率高,联邦政府就会发失业救济金,否则就不发,每年4月联邦议会 决定是否继续发失业救济金。即使发,你长时间不工作,救济金也逐半年下降。一般即使你不想工作,也就是耗一年。

它的这个制度的设置是塬理是保障你失业期间不破产,但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去找工作,领取救济金期间,你每星期必须交大概是5个工作申请。过长时间不工作,还是会失去保险的。

美国雇人的公司都要替员工交保险金。

美国人失业对生活的一个重创是失去医疗保险,这使得美国人无法安心享受失业后的闲暇。

欧洲很多国家的失业保险比美国长的多,一些国家的保险金金额曾达到90%。我想现在他们已经给不出这么多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全民公费医疗,使失业者没有太大的压力,这使得人没有重新找工作的动力。

美国已经基本上没有煺休金这一说了,基本上都是用401K。你可以拿出你税前收入15%之下买401K。税前收入的意思是这部分钱不必现在上税,当你59岁半时,你取出时上税,但那时因为你已经不工作了,上的税比例就低。因为在税上佔便宜,所以你买的金额有上限。你的公司会帮你一起贡献401K,各个公司如何贡献不相同,大多数是你买1元,公司补50美分,公司最多补你工资的3%。也就是说你买6%,公司补3%。你买15%,公司还是补3%,你不买,公司不补。

也有公司是你买1元,公司补2元,但这样好心的公司很少。

401K被用来投共同基金,每个公司给你一个可投放的共同基金的清单,一般不准买个体的股票,但你的公司要是上市公司,你可以买你本公司的股票。

欧洲好像还是用煺休金的概念,这个概念是让现在的年轻人养老年人,随着欧洲生育率的降低,社会老年化,年轻人的负担越来越重,年轻人的上税比列越来越高。加上他们的公费医疗,对于有工作饿年轻人来说,不堪重负。这是我为什么见到了很多的加拿大人和西欧北欧的人来美国发展。

欧洲的制度使得公司的成本太高,没有投资者愿意在那里投资,年轻的技术工人向美国流失,投资者在哪里招不到技术工人,就更无法在那里投资。我的爱尔兰同事告诉我,在爱尔兰没有什么研究机构,政府大办教育,然后鼓励大家出去工作。我当时心想,这样时间长了,爱尔兰不是成了空壳了吗?

爱尔兰的现象在很多欧洲国家存在。

我昨天还与我台湾来的同事谈论台湾有什么科研机构。他告诉我没有什么,台湾基本不需要电脑的软体工程师,但需要硬体工程师。这是因为台湾是新技术的工厂。比如美国发明了IPhone,台湾需要把IPhone生产线发明出来,所以需要硬体工程师,台湾是2级发明。我们俩想了半天,发现真正的一级发明基本都在美国,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是以下几个塬因:

1) 技术发明首先要有智慧财产权的保障。而智慧财产权的保障只能发生在法制社会,智慧财产权不可能在非法制社会单独存在。这一条排除了很多非法制国家。

2) 技术发明要在人才集中之地。即使在美国,也就是几个围绕着有好大学的地区展开的。其中加州是最盛旺的地区。好的大学和气候好是留住人才的主要塬因。美国中部冬天冰雪覆盖,对于汽车社会太不方便了,实在是没有必要住在哪里给自己找麻烦。

美国的公司必须去找人,而不是人去找公司。

因为欧洲的人才在流失,新技术发明难在欧洲发生了。

3) 新技术发明要有很多血本无归的风险投资来养着。谁塬因把自己的钱拿来冒险呢?这就是401K的伟大功效。

前面我解释了,美国因为发现无法用煺休金了,基本都用401K来代替,这么大量的钱必须有出路,就是必须投资。谁来投呢?就是基金会的经理人。这些人创作一个投资理念,就是高风险的,低风险的各占多少比例,公佈出来,他们每年回报率的功绩,像我这样的终端使用者照着他们的功绩随便选两叁个,经理人就照着高风险的比例,寻找高风险投资点。

美国人很多人热衷于车库发明,卧室发明,做出模型,之后就表演给业界看,经理人注意到你,给你投了,你就大势底定。

应该说美国的煺休方式是美国成为世界发明地的一个塬因。

美国盛旺的发明能力,大技术公司的强烈竞争,使美国本地的大学毕业生远远不够,大公司的人事部不能闲呆着等着人家上门找工作,都是主动让员工介绍自己在塬来国家的熟人,拿来简历,火眼金睛的一看,打电话先试试,不错,就如同偷人一般的潜入某个国家的旅店,快速面试,迅速Offer。被录取的人也欢天喜地的整包来到美国。

我的一个从南非来的同事给我讲了他来本公司的经歷。他的一个同学的哥哥在本公司,介绍了自己的弟弟,弟弟进来了之后,人事部要求弟弟介绍人,弟弟介绍了他。他通过了电话面试之后,被通知哪天去一个第叁国的某个旅馆见面。那天他们4个人被分为一组,每个人经过5个人的轮流面试,傍晚4个被面试的人一起瘫坐在一间房子里,一个人进来,告诉他们他们全部被录取,大家皆大欢喜,那个录取他们的人说他们这几天已经录取的40个,平均每天录取10个。

美国的H签证名额就这样被迅速用光。还不够,还有一招,在国外开外企,建立一个部门,做一个工程,之后撤销那个工程,全组人马搬入美国。他们可以持L签证。这样就绕过了H签证的名额限制。

美国就是这样激烈的竞争世界人才。

人事部的眼力真不错,这小伙子真聪明,还刻苦,每天加班。我心想,人事部干的好,公司就靠你们这些年轻,聪明,刻苦的人撑着了。

美国需要这样做是因为高技术投资资金在美国。世界人才在本国也无法被消化。供需两旺。这是美国强健的主要塬因。

欧洲的过于社会主义话,已经难以为继。我也喜欢欧洲人的生活方式,没有压力,那么多闲暇时间晒太阳,谁不愿意。但坐吃山空终不是长久之计。人是生活在现实之中,人间没有天堂,要想生活好,就得付出,承担生活压力是中年人的责任,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欧洲的改革势在必行,英国人早就看出了这一步,英国柴契尔夫人就是进行了这个改革,欧洲的很多国家正在挣扎于此,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欧洲的近忧已在眼前,现在是做出痛苦的抉择的时候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3/13/gossip-73730.html

2012-03-13

纽西兰:单程机票访问纽西兰

即便是那些不需要旅游者签证的西方国家旅客,也需要满足:

1. Travel tickets or evidence of onward travel arrangements, and
2. Evidence of funds for maintenance (for more details go to Operational Manual E4.50.35)


http://www.immigration.govt.nz/migrant/stream/visit/visitors/default.htm

2012-03-12

美国:如何才能买到便宜的飞机票

三周前我就在一家中国城知名的旅行社订购了回国的机票,并将这一消息告知了国内的家人和朋友,我自己也踏实了。几天前我和一个朋友谈论回国如何给父母买东西时,朋友无意中问了我一句,你出票了吗? 我当时还理直气壮的对朋友,说出了呀,而且我都交了钱。但晚上回到家中一想,对啊,我让代理把订好的机票邮到家里,怎么到今天为止还没有收到呢。

第二天,我一上班就给这家代理打电话询问机票事宜,得到的答复却是她把我的名字写错了,改正后暂时没有票,让我等待。我猜这一定是托词,在我一再追问下她才说了实话,没有票了。我当时很生气,既然有问题为什么不通知我,我本想提前买票可以拿到优惠票价,哈哈,人算不如天算,问题却出在我最没有想到的环节上了,没办法我只好自认倒霉。我当即就又订了一张同样的机票,但票价涨了$100元,挺憋气的哈。当然我可以和她理论,即使打官司我也一定能赢,因为我交了钱,她们在三周前就告诉我飞机票订好了,现在出了问题她们应该负全部责任,但卖票的是熟人,吃点亏也就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再说友情大如天嘛!只是事后心里想起来还有些不平衡。

过去不认识人的时候,我买票都是先从朋友那里打听好了,做到心中有数,再去订票,这样价格出入就不会太大。这次我却想偷懒,所以就没有事先做功课,吃了亏,也怨不得别人。但经验还是要总结的,傻子和聪明的人的区别就是犯了一次错,还会犯第二次,第三次同样的错误。

以下是一些经验和我收集的信息与大家分享:

a.许多飞机(比如 American Airline)托运行李不免费。尤其在美国国内的航班,所以尽量少带液体,能自己提上飞机最好。

b.如果经常做同一个航空公司的飞机,一定要加入俱乐部攒里程。另外有些航空公司还提供家庭计划,即你的家人的点数可以计算在你的里程中。过去我就不知道这些,给儿子买的机票时,就没有要求计算里程,所以白白浪费了许多里程。另外如果用他们的信用卡就更划算了。比如Onepass的信用卡,办卡送2万里程,刷1块钱送1mile,不到一年就能攒出来回国的往返机票了。

c.买回国的机票,不要完全相信中国城那些代理,先自己在网上查价,心里有数了再去打电话问,不然他们有时候报的价出入很大。

d.订座位的时候,最后几排中间的座位肯定是人们最不会选择的,所以只要飞机不满,这些座位就是空的。所以,与其选择前排的靠窗或者靠走廊的座位,不如选择靠后的,因为你身边很有可能没有人。

e.一般在提前三四个月的时候,航空公司会西先发一批特价票探路,如果卖的好,后面就会涨价,如果卖的不好,就会再推出一批特价票,但一般第一批肯定是最便宜的,所以如果肯定要回国的话,还是早买的好。怎么才能买到便宜的机票,特别是国际机票,这个问题相信在北美的中国人都很关心。

f.如果有中转需要住宿的,如果你想免费就只能找旅行社订票才能解决,而即便是该航空公司也不提供免费住宿,这一点要清楚。比如全日空,如果你想免费住宿就只能找旅行社订票了。

下面是一些买机票的网站供大家参考:

http://www.kayak.com/这个网站不卖机票,但是会帮你对比所有卖机票网站和航空公司网站的价格。当然还有很多别的类似网站比如Priceline, orbitz, travelocity,expedia,cheaptickets, FlyChina.com.而http://www.iflychina.net 可以查到别人各种途径买的票价。但Kayak总是涵盖最大的信息量,能给你搜出最便宜的机票,还能搜flexible date,每个航班还能显示准点率。旅行社有六福,flyasia等。

实际上,只要做好“功课”,了解机票这里面的门道,完全可以买到便宜的机票。这里综合了网上的一些信息,结合自己和身边朋友的实际经验,总结出了上面的几点,仅供大家参考。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012/user-245797-message-96656-page-1.html

澳洲:Eligibility for Newstart Allowance

You may be eligible for Newstart Allowance if you are:

aged 21 years or over, and
under Age Pension age, and
looking for paid work, and
prepared to enter into an Employment Pathway Plan and meet activity test requirements, and
not involved in industrial action.

Age Pension age

Age Pension age for males is 65 years and over.

Age Pension age for females depends on when you were born. For example:

if you were born on or after 1 January 1949, Age Pension age is 65 years, or
if you were born on or between 1 July 1947 and 31 December 1948, Age Pension age is 64.5 years.

Employment Pathway Plan

You need to enter into and sign an Employment Pathway Plan when you start to receive Newstart Allowance. This outlines activities you agree to undertake while you are looking for work to give you the best chance of getting a job.
Activity Test requirements

To keep getting Newstart Allowance, you need to participate in activities designed to increase your chances of finding work. This is called meeting ‘activity test’ requirements. They could mean applying for jobs, doing a course, or working part-time. You may be able to receive a short-term exemption from the Activity Test in special circumstances.

Note: If you are aged 55 years or older, the activity test requirements are more flexible.

http://www.centrelink.gov.au/internet/internet.nsf/payments/newstart_eligible.htm

Residence requirements

To claim and qualify for Newstart Allowance, you must be an Australian resident and in Australia on the day that you lodge your claim.

To qualify as an Australian resident, you must be living in Australia as:

an Australian citizen, or
the holder of a permanent resident visa, or
a New Zealand citizen who was in Australia on 26 February 2001, or for 12 months in the 2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at date, or was assessed as "protected" before 26 February 2004.*

You also need to meet a 104-week newly arrived resident’s waiting period or be exempt from this requirement, for example if you are a refugee or the partner of an Australian citizen.

*If you arrived in Australia on a New Zealand passport after 26 February 2001 and have lived here continuously for at least 10 years since 26 February 2001, you may qualify for payment of NSA, YA or SA for up to 6 months. If you qualify for payment under this exemption you will not need to serve the 104-week newly arrived resident's waiting period.

http://www.centrelink.gov.au/internet/internet.nsf/payments/newstart_residence.htm

2012-03-11

全球:杀死野草和树木的土办法

润涛阎

夏天来了,台阶上,走道旁会有一些杂草野菜,后院甚至有你不喜欢的灌木杂树,想杀死它们?很简单!

我有土办法,非常容易且高效。最重要的是对人无毒害。目前来说,除草剂对人都有害,只是程度不同。

当然,你需要买一个简单的喷雾器。最好是里边有打气桶的,反正也没有多少钱(很多房屋专用店都有,比如:漏屋、护母地跑的。杂货店也可能有,比如:我妈、大K妈。小K妈可能没有)。

下面是配方:

一加仑白醋,最便宜的那种(比如:Sam's 两瓶在一起的,每瓶一加仑,两加仑一共$3多一点)
一杯食盐,

加点热,把盐溶化。(我今天没加热,只是溶化盐稍微时间长了点而已)

放凉后,或者趁热,加入10滴洗碗液。(注意:是洗碗液,不是洗衣粉!)

倒入喷雾器,打气,喷!

什么植物,不论野草还是树木,死了死了地干活。

材料只有几块钱,很便宜。

这个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安全,尤其是孩子,绝不会喝进去的,太酸太咸。但个别女人可能习惯了醋,加入洗碗液前可以喝,但加入后就别喝了。这个方法的最大特点是高效、便宜。

注意:别喷到你不想杀死的草地上和树上。

我自己试验出来的,如果不加洗碗液,效果很慢。加多了泡沫太多,没必要。一加仑白醋溶解一杯盐没问题,要加热才行。就是那种喝咖啡的白纸杯子。酱油代替醋不行,代替盐可以,但价钱贵。加过人尿,效果减小了。反正是安全又便宜的东西都可以自己试试。

我上面的方法非常好,你就可以直接用了。

由于醋对喷雾器里边的胶皮有腐蚀作用,用完后立刻用水洗几遍。你如果用不了那么多,可以少配,根据比例。有问题可以问我。女朋友们千万别喝进去太多,出了事润涛阎概不负法律责任。

因为用的盐量比较小,喷在叶子上,对土壤应该不会造成伤害。别喷个没完没了。

说明一下:我的草死了,灌木死了,但我不是卖专利的,没有试验过所有的草,如果你的草不死,别骂我。那就用除草剂,我也用过。但除草剂杀不死灌木,还有毒藤。这个可以杀死毒藤一类的。就是对人安全,孩子也不会误吃进去。没啥科学价值。植物是脆弱的。

喷完一小时后看到了结果。 一小时前还茁壮得很。

最下面一棵是后院一棵小野生植物,因为挨房子太近,想把它杀掉。喷完一个小时后还没看到效果。也许需要多加点盐和洗碗液?明天看看效果如何再试。(湖里有鱼,可惜我不会钓。)

后记:

有网友问我咋想到的,我对那个除草剂严重过敏,一闻那味道就一天不舒服。其实我先用作废的盐酸稀释到0.1% 照样杀死植物,那我就想到了醋的含量是5%,按照计算浓度比0.1% 高50倍,应该也行。可效果不太理想,我就加点盐,发现有的草叶不沾,立刻流下去了,我想到了洗碗液。加一点,就粘在叶子上了。15分钟就看到有的灌木叶子耷拉下来了。然后,我就试试草和野菜,发现也有效。你看我今天的照片,那个野菜一小时后就完蛋了。比除草剂快多了。Sam's 3.88美元买两加仑醋。盐也很便宜。稍微加点热就溶化了。我没试加太多盐,也许效果更好。但没必要,因为盐分对落在地面上的土壤不好,一点点应该没问题。这个土办法对我这鼻子敏感的人是救命的。对其他人主要是速度快,对孩子安全。价钱也便宜。

我刚才看了,照片下面的那棵野生植物的叶子也耷拉下来了,活不过两天。

另外:我今天没加热,溶化盐时间稍微长一点而已。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666/201005/31793.html

2012-03-07

巴西:经济的发展起落

二野的博客

巴西经济的发展起落

经济概况

巴西拥有拉美最为完善的产业体系,经济实力居拉美首位。历史上巴曾经一度是单一农业经济国家,蔗糖、咖啡等为其主要经济作物。20世纪初,巴西开始工业化进程。从五十年代起,巴西推行“进口替代”经济模式,并依靠大量举借外债获得了经济腾飞,其中1967-1974年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1%,创造了“巴西奇迹”,并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其后近30年的时间里,巴一直为外债和通货膨胀所困扰,经济发展陷于停顿。1994年7月巴西推出“雷亚尔计划”,以联系汇率制为核心,成功地控制了长期困扰巴经济发展的恶性通膨问题,使巴经济在1994年至1997年出现了一个稳定增长的时期。但巴政府依赖举债来维持雷亚尔汇率稳定,财政和经常性项目双赤字问题日益严重,对外资依赖急剧加深。1999年,在经历了多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经济萧条后,巴被迫于1999年初宣布采取浮动汇率制,转而执行以控制通膨为核心的经济政策。造成当年雷亚尔兑美元大幅贬值。国内通膨率短期内急剧上升。由于巴政府执行了正确的经济政策,和严厉的财政调整措施,增收节支,巴经济迅速走上恢复之路,2000年经济增长达4.46%,通膨也基本得到了控制。2001年受全球经济不景气、阿根廷经济危机和国内电力危机影响,巴经济增幅仅为1.51%。

土地

巴西国土面积851万平方公里,可耕地3.71亿公顷,人均可耕地30亩,土质肥沃。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人地关系矛盾主要体现为土地分配不公。由于巴西土地基本上属于私人所有,地产主有权自由买卖土地,国家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对私人土地进行干预,或进行有偿的征收。因此土地审批仅出现在外国人购买巴西土地和开发利用土地影响巴西环保生态的情况下。其他的土地交易和流转,大都靠市场运行,自由买卖。

巴西的土地利用现状 巴西土地丰厚肥沃,人均可耕地30亩。林地面积540万平方公里,占巴西国土面积的64%。60%的广大农村土地掌握在不到3%的大地主手中,土地私有的高集中率,不但导致农村发展停滞,而且导致了严重的农村社会冲突。

人口劳动力

巴西人口为1.7亿,居世界第五位。

国内经济

二战后的高速发展时期(1948——1979)
在这段时间内,巴西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达7.2%,被称为“巴西奇迹”。人均GDP达1000多美元. (这时期的代表)
80年代的债务危机时期
进入80年代,巴西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后遗症逐步显现出来。巴西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大量举债,借助外债来发展本国经济,至1982年,经常项目赤字已高达163亿美元,国际储备减少到40亿美元,外债总额达701亿美元。
另外由于70年代后期世界范围内的能源危机,发达国家普遍陷入经济危机当中,巴西经济增长缓慢,每年出口创汇的基本用来还本付息,终于在1987年爆发了前面的债务危机,债务危机的爆发至使巴西经济全面的下滑。(拉美病-拉美陷阱)

奇迹:工业年均增长8%以上,国民经济年均增长6.5%。到20世纪60年代,拉美国家经济全面“起飞”,除个别国家外,拉美主要国家人均GDP一举突破1000美元大关,有的国家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左右。在短短的十多年内,拉美国家依托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强大动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使人均GDP从400多美元一下提升到1000多美元,创造了被人们普遍赞誉的“拉美奇迹”。

经济调整时期——雷亚尔计划
为了缓解债务危机和减轻通货膨胀(1993年通货膨胀为2567% ),巴西进行了经济调整,其中以1993年卡多索总统的“雷亚尔计划”效果明显。该计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3年底开始,主要任务是平衡国家预算,消除赤字;第二阶段从1994年3月1日起,时间为4个月,是新货币雷亚尔出台前的过渡期,在这个阶段,政府在国家货币体系内引入一个新指数LRV(意为“实际货币单位”);第三阶段从1994年7月1日起,新货币雷亚尔正式取代旧货币克鲁塞罗,雷亚尔与美元等值,但美元仍不能自由兑换或在流通中使用。雷亚尔计划给巴西经济带来了转机,它有效地遏制了不断攀升的通货膨胀率,同时国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

1999年的金融危机
1997年亚洲发生的金融危机开始影响巴西金融动荡,外汇大量流失,资金外逃,雷亚尔急剧贬值,为了维持汇率,巴西动用了国际储备,导致国际储备下降,引起了国际金融机构的恐慌,爆发了巴西金融危机,1998年,国内生产中值仅比上年增长0.1%。直到现在巴西经济仍进行调整。

对外经济
巴西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例不大,2004年其进出口总量为1500亿美元。
巴西的进出口商品结构:
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矿产品和农产品,大豆和铁矿砂是主要的两大出口产品。
进口产品有石油,机器设备,煤炭,小麦等。其中石油及油制品占进口总值的一半以上。

中国相比

与中国比较,巴西经济发展具有以下四个优势:
(1)巨大的资源优势。巴西人均耕地是中国的20倍,而且拥有名列世界前茅的铁矿、锰矿、铝矾土,以及及其丰富的森林资源。
(2)人口较少,人均经济指标具有优势,但优势逐年缩小。1990年,巴西国内生产总值高于中国,人均GDP相当于中国的8.9倍;但到了2009年,仅相当于中国的2.3倍左右。

巴西:进口替代,大量举借外债。(进口替代是指用本国产品来替代进口品,或者说,通过限制工业制成品的进口来促进本国工业化)但之后一直为外债和通货膨胀所困扰,经济发展陷于停顿。

巴西经济的长期停滞和严重衰退阶段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国际环境的剧变及国内政策的连续失误,巴西经济陷入滞胀中,整个80年代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3%左右,其中,1981年、1983年和1988年出现负增长,1980~1984年年均增长率只有1.7%,1984年经济开始好转后,经过1985年和1986年连续两年7%以上的高增长后,1987年又开始下降,甚至在1988年重新出现负增长。
在整个80年代,巴西通货膨胀率开始大幅度攀升,每年CPI涨幅都在100%以上,甚至在1989年达到了1431%。

进入90年代后,在90年代初期,巴西经济进一步恶化,通货膨胀率继续攀升至2000%以上,甚至接近3000%。在90年代初期,巴西经济面临以下难题:
第一,经济增长乏力。1990年巴西经济负增长4.4%,创下战后最大的负增长,1991年复苏增长1.0%后,1992年又陷入负增长。
第二,债务压力沉重。1990年巴西欠外债1210亿美元,欠内债1000多亿美元。在沉重的内外债务压力下,巴西政府无力还贷,仅从1989年7月到1991年4月,拖欠外国债权银行的利息就达120多亿美元,不仅严重影响国家信誉,而且债务也成为经济发展难以解脱的沉重负担。
第三,财政赤字惊人。巴西中央政府每年财政收入的60%是发行的公债,但一年下来财政赤字还是要高达国内生产总值的8~12%。
第四,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在20世纪80年代,巴西的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整整10年持续保持在三位数以上,1989年突破四位数。然而,尽管巴西的经济改革目标之一,就是遏制恶性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率却依然居高不下,1994年达到了创记录的2948%。
第五,贫富两级分化惊人。巴西10%的富人阶层占有60%的社会财富,加上个人所得税实际处在逆累进状态,社会两级分化仍在加剧。
第六,地下经济猖獗。据估计,巴西偷税漏税等地下经济高达国内生产总值的40%,被称为世界上的逃税天堂。在巴西债台高筑的情况下,资金非法外逃约有600多亿美元,加剧了国内外汇的短缺。
第七,贪污腐败盛行。当一届州长,一般贪污受贿1亿美元;圣保罗国营地铁公司任职一年半,以受贿款买了5个农场(每个2000多万美元)和30套高级住宅。尽管巴西法律完备,但无人执行,社会十分黑暗。
第八,连续政策错误。巴西政府在5年内由3届政府提出6次紧缩政府开支,4次冻结存款、工资和物价,3次变更货币,被广大经济学家称为“无知加无数”,直至把巴西经济推入滞胀的泥潭。

巴西经济政策的主要失误

第一,长期实行割断国际竞争,过度保护低效率的进口替代政策,严重的影响了国内国有企业和民族国内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使巴西整个工业在80年代的激烈竞争中日益走向衰落。巴西国内生产总值的30%由国有企业提供,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亏损严重,每年政府提供其的补贴约占财政支出的22%左右,成为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
第二,以外债作为经济建设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片面追求高速度。在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对急于求成的错误政策没有及时加以调整,仍能把追求高速度放在高于抑制通货膨胀的地位,破坏了国民经济发展所必要的积累机制,投资缺口盲目靠外债补充,结果利滚利,债滚债,陷入经济停滞、债台高筑的危机状态。
第三,在产业政策的选择上,放弃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发展,忽视扶植劳动密集型产业,过分重视优先发展汽车、钢铁、飞机等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使国民经济发展既不能形成“以农养工,以工保农”的良性循环,也不能形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与国内固定资产投资间的良性循环,结果只能以外债来饮鸩止渴,丧失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四,在价格政策方面,人为地任意冻结价格和采取僵硬的汇率政策,不仅日益增加着财政对公共服务、粮食、能源的巨额价格补贴,加剧财政赤字的恶化和形成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而且人为地高估巴西货币的汇价,不断扩大牌价和黑市汇价的价差,结果外汇投机猖獗,巨额外汇收入外逃,加重了国家对外债务的负担。
第五,脆弱的税收体制和过度的财政支出政策,加上无能低效的国家管理,使巴西长期处在低储蓄与高支出的赤字运营状态。而且中央财政与中央银行相互贯通,不断以任意发行货币来填补财政亏空,种下了恶性通货膨胀久治不愈的祸根。
第六,在外债管理和使用方面,中央举债,国有企业用债,许多外债饱享官员私囊,使得外债成倍增多。当年1210亿美元外债中,真正用于经济建设的只有一半左右,另外一半大多是无效管理滚出来的。以至于巴西沦落到虽然每年都有贸易顺差,但是政府却无钱买汇还债的境地。


http://blog.creaders.net/jjeta/user_blog_diary.php?did=105745

2012-03-06

日本:在日华人入日本国籍及他们的下一代

在水一方

上一个长周末, 跟老公参加了一个专业协会在夏威夷式温泉疗养地组织的活动.第一天晚上,所有参加活动的中国人在所住的旅馆共进晚餐.吃饭时,有一位活泼的七八岁小姑娘很快就吃完了,然后她在那些边聊边慢慢进餐的大人前后蹦来跳去地玩着,当她跑到我眼前时,我用中文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她用日语很正式地告诉我,我是日本人,根本不懂中国话,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很怀疑地问她爸爸王教授,你女儿真的一点都不懂中文吗?她爸爸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差不多吧.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该怎样接这个话题,继续和其他人聊天,吃饭.一会儿,又一位高中生样子的孩子,点头哈腰,彬彬有礼地用日语和大家告辞,让大家慢用,他自己要先回房间了.看他那举止和讲的日语,和日本人没有任何区别.他走后,他妈妈纪子说,他听我们讲中文就像噪音,心里会有一种压力的.有人禁不住地说,怎么到了这种程度,你们从来不和他讲中文吗?又是一个差不多吧.

参加这次活动的都是来日本多年,生活已经很安定的专业人士,所有的人都够入日本籍的条件,但真的入日本籍的只有王教授和纪子两家.大家接着纪子的话谈起了入籍,改名换姓,孩子的日本化等话题.

日本是一个很单一民族的国家,而且地少人口多,所以不象美国和加拿大那样每年接受大批的移民.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日本政府意识到外国人力,特别是某些有专业特長的外国人对于老龄化日本的重要,所以不得不积极改进有关的移民政策。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新的移民管理政策出台,在日外国人可以申请在日永久居留权(相当于美国的绿卡)或入日本的国籍.这个政策对长期工作和生活在日本的外国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是,很多中国人在是否要入日本国籍这个问题上总是要考虑很多,难下决心.

日本新的移民管理政策出台之前,很多在日留学的中国人毕业后去北美,去欧洲或者回国,能在日本找到工作的人不多,即使找到了工作的人,由于身份不能解决,心里也是很不安的.九十年代中期,加拿大开始吸收大批技术移民,中国人从世界各国以技术移民身份涌到加拿大.在日本的中国人也一样,毕业前就开始申请移民,甚至很多人辞去工作移民到加拿大.在加拿大的大多数中国人,在熬满三年移民监后,没有太多的顾虑马上会申请入籍,有些想回国继续做生意或想去美国发展的人,恨不得掰着手指头算计着到哪天可以申请入籍.我在美国的亲戚,朋友们够了入籍条件时,也很自然地就入了美国籍.而在日华人和北美的同胞相比,在入日本国籍这个问题上经常是举步为艰,原因有中日两国间历史上的恩恩怨怨,也有日本民族对异族的同化性让在日华人显得沉重,谨慎了再谨慎.据中文导报的统计,尽管申请永住权比申请入籍要难,但申请永住的华人比申请入籍要多.

除了中日间历史上的原因外,让在日华人不愿意申请日本国籍还有另外两个原因,其一是,当你入日本籍时可能面临着改名换姓的问题. 日本为了规范管理,其姓名一般有规定的汉字(大约2000当用汉字)。如果你的姓名不在规定的汉字之列,加入日本籍时你必须取一个符合规定的姓名。如果你姓名的汉字在日本规定的汉字内,你还可以保留你原来的姓名。比如,我的朋友姓赵,这个赵字不是日本当用汉字,他就必须从日本差不多12万个姓氏中选一个他喜欢的姓。而这位朋友哪个日本姓都不喜欢,他就在当用汉字中选了两个字‘世’和‘和’。他等于创造了一个新的日本姓氏‘世和’,以表达热爱世界和平之意.再比如, 纪子入日本籍后,按日本的习惯,妇随夫姓. 纪子老公姓郭,郭字是当用汉字,他们保留了老公的姓,但纪子原来的名字里的汉字不是当用汉字,她又不得不改自己的名字,起了一个很日本式女性的名字,叫纪子。她入日本籍后的名字就变成了郭纪子.其二是, 加入日本国籍在日本叫做归化,一些爱咬文嚼字的人,对归化这个词比较敏感.据说这个词语原意是指一个人因为被某国君主的功德所感化,甘愿为其子民的意思。这个词虽然到了现代,已经被“国籍取得”所代替,但是,日本的法务省还在沿用这一词汇,这也让很多在日华人感到抵触,而不太愿意选择归化.

说到我们这次参加活动的纪子和王教授两家入籍也是有一点“理由”的. 纪子所在的公司和台湾,东南亚一些国家有业务联系.她要经常去出差,中国护照对她来说实在是不方便,最好的办法就是拿日本护照,因为日本护照到哪儿几乎都不需要签证.于是,她入了日本籍.因为工作忙,没时间管孩子学中文的事,三岁来到日本的儿子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地道的日本人.而王教授是为了孩子入的日本籍.他说,他的儿子在上初中时,他的班主任对中国没好感,动不动就拿媒体上有关中国的负面消息说事,让他儿子心里非常难受,有心理压力,他儿子就有一种羞于说自己是中国人的感觉. 王老师觉得孩子是没有选择地跟大人来到异国他乡,做为家长有责任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这里包括周围环境对孩子心理的影响,于是他选择了入日本国籍.由于儿子的经历, 王教授就不想女儿有同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根本不教他女儿中文,让她从小就觉得和别人一样是日本人,希望她在一种无差别的环境中成长. 王教授又说到,他儿子到了高中以后,又遇到一位对中国文化非常感兴趣的老师, 于是他儿子对中国文化也开始有了自豪感,也会关心一些中国的事情等等. 听了王教授的话,在场的中国家长,当然包括我在内,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让孩子回避承认自己曾是中国人的做法,但所有的人都能够理解做父母的心情.因为日本中小学生中的群体欺负人现象非常严重,常常导致学生自杀,而这种欺负人的现象不仅是对外国人,就是在日本人之间也一样发生,而被欺负的人往往是和大家有一点不一样或性格比较弱的人.而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论是成人还是孩子,只有从语言,行为上和大多数人一样,融入日本的集团化生活,和他们打成一片,你才能活的轻松自如.

让孩子少受伤害或者将来走向社会时少点麻煩是许多华人选择入日本籍的理由.华人的下一代被日化也是很普通或是不得已的现象.在日本长大的孩子,语言和行为很容易和日本人一样, 入日本国籍时再改名换姓。如果自己不去专门告诉别人你曾是中国人,没人能辩认出来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而且,日本单一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强烈同化性使得入籍华人的下一代很难保留住自己民族的特点和习惯.在这一点上和西方是不一样,比如在北美,不论我们的下一代,甚至三四代(不算混血儿),他们的思维和行动多么地西化,他那张脸或中国姓都告诉别人你是少数黄种族裔.

对在日华人家长来说,尽管孩子们很容易接受和认同他们生活的日本,但还是有些父母想让他们的孩子能学一点中文,接触中国文化。例如,我们健康有志者活动圈的云姐,雪姐都是入了日本籍的人,她们仍然坚持每周末送孩子去中文教室学中文。在日华人的下一代将来还会对中国有多少认识,这一切都取决于他们父母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了.


作者:春阳 留言时间:2009-10-29 02:05:10
我觉得在北美的孩子好像长大了就会愿意找自己的文化根源, 不知是不是这里的环境更宽松的缘故。

作者:转悠 留言时间:2009-10-29 03:01:10
看来在日本的移民比在北美这边的更难些。在这儿,不入籍的少,大多数人等时间到了后,就自然而然的选择入籍,好像没有那么多的顾虑,入籍后有一点不好就是回国得等签证,不能抬脚就走。

有个问题,在日本生的孩子就算是日本人吗?还是父母必须是日本籍,孩子才算是日本籍?在美国出生的孩子生下来就算是美国人,不管父母是何身份。。。

作者:叶子 留言时间:2009-10-29 04:08:11
在水一方,可以理解在日华人选择是否入籍时的两难心情。我想或许还需要经过几代人,罩在中国人心头的历史阴影才会渐渐淡化。

作者:百草园 留言时间:2009-10-29 11:26:04
小水,看来即使是外国,每个国家的习俗也不一样。我有个朋友,他们家也在多年前入了日本籍,他们告诉我他们改姓叫“大野”了,我当时好纳闷了一阵子,入籍就入籍呗,咋还连老祖宗也不要了呢?看来我是误解了他们。

孩子们在美国也有被同化了的倾向。我的两个孩子中文也不好,虽然我们也努力让他们学中文,在家也讲中文,可是我们还是要面对现实,英文是他们的第一语言。唉,难办啊!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29 12:43:39
春阳 北美的环境对外来者(移民)要宽松的多.在那里,很多人都保留着他们原住地的服装,不会被人当回事,但在这里是比较扎眼的,会遭到另眼相待.

悠悠 在日本生的孩子的国籍随父母的国籍,不是日本生的孩子就算是日本人.如果父母有一方是日本人的话,孩子可以拿到日本国籍.

叶子 我想也是这样, 不管是日本的, 还是中国的下一代的年轻人,历史的包袱会越来越轻.不忘过去,更要着眼于未来

百草园 很多在日华人正是因为不愿意把老祖宗的姓丢了,才放弃入日本国籍.说到同化的倾向,其实在那个国家都有,但达到连自己原来是中国人都回避承认就有点太过了的感觉.

作者:夏子 留言时间:2009-10-29 13:44:46
対于入日本籍或申請永住权这个大问题,対我家来說也是头痛了一陣子。假如入日本籍,当然対小孩長大后找工作等是有利的。可为什么那么多在日华人不愿入日本籍而申請永住权?方也詳细分析了几个原因,即加入日本籍要改日本名,过去的历史问题造成的心理负担等。但更主要的是日本社会是一个非常守旧,排外的社会,即便一个外国人已经加入日本籍,可在日本人眼中,他们仍是一个外来户,日本人永远不会把他们当日本人看待。所以,加入日本籍不会给他们带来归属感,而只是出于工作、生活上的需要。可在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华人沒有这几点心理因素。
謝謝方說出了許多我想說的心理話。。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29 15:25:39
夏子 的确,入日本籍对小孩是有利,所以我说这是选择入日本籍的很大理由.说到归属感,我觉得除了你移民国的人对你的认同外(比如说,日本人对你的认同),还有一个自我认同的问题.象我们这一代人,成人后来到异国他乡,就算没有了语言问题,了解了他国的习惯,但骨子里太多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生活习惯,我们身上这些去不掉的东西,你自己就不会觉得你是一个地道的日本人或加拿大人.入了外国籍也仅仅是身份的变化,并没有觉的自己真的就不是中国人了,至少我是这样.但是对于从小在外长大的孩子是不一样的,从我接触的从小在日本或加拿大长大的孩子,他们首先自我认同自己是所在国的人,如果一直在那里生活的话,周围的人也会自然的认为他们就是那里的人.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09-10-29 22:32:16
谢谢在水一方好文。日本的单一文化是一把双刃剑,当然美国的多元文化也有它的问题。不少移民正是因为环境太宽松,连英文都不用学,照样过得很自在。比如前几天,一位德州人接管了一家新墨西哥州的快要倒闭的旅馆。为了改变这里一些不正规的经营方式,规定员工必须说英文,并要求一位未来的经理人员改名(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发音,接电话时报名字很容易引起误解),引起轩然大波。反对者认定这是“种族主义歧视”的做法。当然为了入籍必须改名(在我看来太过份),和为了保住一份工作改名(我想不见得是法律意义上的改名,只是取一个 nickname 而已),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29 23:40:31
昭君 是呀,如果入籍不用改名换姓,一定有更多的华人入日本籍。另外,日本的单一文化逼迫在日的中国人不仅要学好日语,连为人处事和穿衣带帽的方式都尽量向他们学习,这是想在日本活的方便,不被排斥的基本“功”。 在加拿大的时候,看到中国人从各国以技术移民身份涌到加拿大,接触一段后,很多人都有一个感受,从日本来的中国人被日本文化改造过的痕迹最多。

作者:medusa 留言时间:2009-10-30 00:57:33
TEST

作者:lgbman 留言时间:2009-10-30 05:32:52
Good article.No wonder one of my friends in Japan still try to send his son to USA after they became Japanese citizens.

作者:海华 留言时间:2009-10-30 05:33:47
毕竟作为中国人,传统还是要保留的。日本人本身对这点就非常坚持。虽然很头疼,但我们还是坚持让我们的小朋友们上中文学校。

欢迎来海外华人网www.hiycn.com来开博,用全新地图记录你的生活点点滴滴,和世界各地海外华人一同分享你的生活感受。

作者:五彩 留言时间:2009-10-30 06:40:47
还要改姓,确实有点不好接受, 不过,在日本的中国人,过上两代,可能就完全同化了, 无论在长相上或观念上,都分不出来了。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30 07:59:06
Medusa 祝你TEST成功。

Lgbman 理解你朋友的做法。

海华 说的是,虽然很头疼,但很多人还是坚持让小孩上中文学校。去看了海外华人网,内容很丰富,不错。

五彩 在日本的中国人,过不上两代,就完全被同化了,正是我的感受。

作者:摇啊摇 留言时间:2009-10-30 09:22:37
好文!说得很透彻。在日孩子中文不好的原因我觉得是中文学校不如欧美多,没那么方便和正规。来日这么久我就不知道哪里有教孩子中文的地方。我家老大7岁来日,那时她已经能看小说杂志了,因为带了很多中文书给她也坚持跟她说中文所以中文没忘。
小女儿在日本出生,小时候会说点中文,上学后就不爱说了慢慢地都忘了,当然我们也没有下功夫。

在孩子受教育的问题上我没有觉得因国籍问题而受到歧视,这一点我觉得日本很公平。我孩子高中时学校组织出国研修,办护照时老师就特意问我们需不需要保密,是否用原名。因为有些中国人韩国人给孩子改成日本名字,但国籍没改,很在乎保密问题。我们说没关系。这点我无法理解,我觉得改了名字反而会对孩子有不良影响,堂堂的中国名字有什么不好? 我女儿一路顺利到东大,丝毫没有自卑心理。尽管她对中国有自己的看法但她关注中国喜欢了解她,这就够了。

我曾经向朋友请教过入籍对孩子找工作影响的问题,她们说影响不大(公务员不可),也许反而有利。所以我想入籍的问题让孩子自己决定,如果影响到她的发展单独入籍也无妨,他们毕竟没有我们那么多的实际问题。

作者:59分 留言时间:2009-10-30 09:50:54
[在日华人的下一代将来还会对中国有多少认识,这一切都取决于他们父母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了.]这句话简直是太好了。我认识的老前辈中,他们父母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培养出的下一代简直是由天壤之别啊。一个唯一的孙子,奶奶来日本半年做手术看病,孙子从来没有去看过,甚至连面都没有见。同样也是唯一的孙子,每年暑假都单独回去看爷爷奶奶!这就是差别。我们家孩子最大的才4岁,坚持在家说中文,每年回去呆上一个月,赫赫,孩子的中文比日文好多了。
开始接触到嫁给日本人的一些中国奥さん,他们的孩子真的是不会中文,还说我们学中文也没有用,我不管有没有用,也不会从什么祖国啊,祖先的角度去考虑,我就觉得孩子如果会两门语言的话,将来对他们肯定有好处,而不是坏处.所以我依然坚持!所以我不赞同那些不教孩子中文的家长.

作者:南雁 留言时间:2009-10-30 15:52:36
很好的文章。日本国籍/永住和下一代的将来,是长期在日本生活多少会考虑的问题。文化保留(自己的心态)和日本社会的容忍度(日本人的心态)。是否是自己希望的生活工作环境,发展潜力和孩子的将来。太多的因素影响入与否甚至留或去的决定,任何决定都是一种取舍。作为成人,只要对自己的取舍心里安宁无悔就行了。但我们也要给孩子一个客观的机会等他们长大后做自己的决定。如果从小培养他我是日本人,拒绝中文的意识,基本上是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利,公平吗?也许那一天孩子会员家长。再说,作为第一代移民,日语作为非母语,和孩子能完全自如沟通吗,能有很好的文化共鸣吗?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30 16:47:49
摇啊摇 日本的中文学校的确不如北美多,但也有一些.好象你在埼玉吧,先给你提供一点信息.不知道你去这里的学校是否方便. 你可以上网上确认一下.
同源中文学校是日本东京最大的为华人子女补习中文的学校。在池袋、樱木町、蕨、小岩、南越谷、松户、高岛平、町田、名古屋分别设有9个分校。学校设有上级、中级、初级中文班和英文班。招生对象为学龄儿童,每周日上课两节,....

看来摇啊摇就属于不能丢中国姓名,要个永住权就可以的在日华人了.国籍对孩子受教育是没有一点影响的,但其他方面可能还是有一点点.比如你说的不能找公务员的工作,这个工作在日本可是很人气,安定的工作.另外,我认识的一个完全日化的孩子,从广岛来东京上学,找房子时就因为不是日本人,很多房东就不把房子租给她,她受了不少差别后,回家要求父母入籍.象你说的,入籍的问题让孩子自己决定,想入时,等他们大了自己单独入籍也无妨.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30 16:50:59
59分 你好, 欢迎到访.为你坚持教孩子学中文叫好.对孩子说,为了祖国啊,祖先学中文肯定是没什么作用的.我儿子小的时候问我,为什么我生活在日本要学讲中文,我告诉他,因为你爸妈和你都是中国人,和国内的所有亲人只能用中文才能交流,所以一定要学中文,这事没商量.哈哈,有点强制性,但再多的理由他也理解不了.你说的对, 孩子会两门语言的话,将来对他们肯定有好处. 为你的努力喊 頑張ってください。

南雁 你好,欢迎到访. 其实成人在日本的留去问题上,很多人都会摇摆不定,很难下决定的.但我知道入籍的人,首先是他们自己希望生活和工作在日本,觉得孩子也喜欢这里才入籍的.
如果想和孩子做深层次的交流,一定是母语了.为了这个目的,让孩子学好中文,做家长的就一定要化很大的努力,这是很多人希望的结果

作者:超级电脑 留言时间:2009-10-30 16:57:37
不入日本国籍的真正理由

仔细读了你的文章,觉得你至少提到了4点大家不愿入日本籍的理由
但是你列举的这几个理由其实都不能算为真正的理由,有点小题大做的味道,
或是根本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

第一,历史恩怨
有那么一点点,但是现在的人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年代,估计感受深的没几个,
根本成不了真正的理由。
第二,改姓
现在大概很少有人对姓氏那么斤斤计较,再说大部分的中国人的姓是无需改变就可以用,其实一些改姓表面上说是不得已,其实一些人是不想一下子被人明白原先是外国人,或回国的时候装装日本人,谁叫咱们国内的人都那么势利眼呢。
第三,对“归化”一词的反感
估计这样的不成熟的人是极少,作为理由列出来有点可笑
第四,日本民族对异族的同化性
中国人本来和日本人就没多大的区别,如果你真的下决心入籍了,不管是日本籍也好美国籍也好,不会拒绝同化的,如果说日本人对异族的同化性会成为不愿入籍的理由,还不如说日本人对异族的排斥性才是真的理由。

你说的这些不入籍的理由好像都很小儿科,
但是为什么这么多中国人都不愿意入籍,我想肯定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1.看好中国的将来,而不看好日本的将来
2.很多人不会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生活,不管是入籍也好,
其实你在日本人眼里还是外国人,你的口语,你的背景
使你难以进入这个社会的主流,虽然你的下一代不会有这些障碍,
但是很多人不愿为了孩子放弃现在的自己,
3.很多人认为将来孩子精通中日两国文化比变成一个纯粹的日本人更有前途。
如果你的孩子在日本有很多人脉在中国也有很多人脉是不是比一个普通的
日本人更有成功的机会?
4.很多人在日本生活久了,觉得一个普通的日本人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那么还何必放弃自己熟悉的中国而变成一个日本人呢?

仅仅一些个人的看法。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30 23:46:05
超级电脑 你好.也许我周围的人包括我自己都不是能把问题看的很深的人,所以,说到不入日本籍的理由也就是小儿科水平。我的文章只点了几个看得见的理由, 那也是那天大家说出来的理由,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往往因人而异.你的分析有道理,应该是对这个问题的补充吧. 谢谢评论.

作者:栀子花开 留言时间:2009-10-31 01:09:58
水水,
谢谢你的介绍,让我增了不少知识。相比之下,北美这个多元化文化环境,还是给我们提供了很宽松的人文氛围,使我们能很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归属。

作者:海华 留言时间:2009-10-31 04:07:47
其实入不入籍倒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我们对下一代的传统教育,让他们对传统有认同,对祖国有认同,这是根本。

谢谢在水一方的支持。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0-31 08:06:46
栀子 是呀,我也比较喜欢北美多元化文化的环境,心理压力小一点。

海华 在海外,对孩子进行中国传统的教育,对家长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一个信念和毅力上的挑战,对吧。。

作者:新蓑笠翁 留言时间:2009-11-01 05:50:25
哎,这都是我们这一带人才会有的问题。
每个人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好一概而论。自己权衡利弊吧。不管是否保持中国籍,你自己心里知道你是哪里人就好了。国籍不过是一本通行证而已。这么想,会不会容易选择是否入籍啊?!

问好在水一方。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1-01 08:27:31
笠翁 一切事都是有利有弊的。你说的对,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权衡利弊后,做决定就容易多了。谢谢留言并问笠翁好!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09-11-01 12:17:36
方方,
非常喜欢你这篇介绍在日本的中国人入籍与否的两难的文章。

你说的很好,说的理由也很有道理,如归化这个词,的确会是有影响的,我认为你的理由没有一条是小儿科。中日历史横亘在华人和日本人之间,要走过去有那么容易吗?我认识一些从日本回中国的人,都是觉得不能对日本有真正的归属感。我真有点为郭纪子这个名字而感慨。

华人在日本,和华人在美国还有点不一样,因为从外貌上看容易混入日本人,但是一开口是否就不一样?日本人有语言歧视吗?看到你文章中对日本人对华人有偏见和歧视是有触及的,不过如果你有时间能否写一点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文章?谢谢了。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1-01 23:39:47
椰子 谢谢你的支持和评论。其实,对同一个问题,每个人的反应和在乎的程度可能有很大的差别,比如归化这个词,有些人可能就因为它的原有词义,拒绝入籍,因为我就知道有这样的人,而这种选择在有些人看来是不成熟,可笑的事。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那都是存在的事实。

写此文是因为文中提到的两个小孩对中文的反应令那天在场的许多人有比较大的感慨,也就闲谈似地议论了入籍,改名换姓,孩子的日本化等话题.写在这里,希望大家对在日华人有一点了解。

说到偏见和歧视在哪里都有,所以在日本也有日本人对华人有偏见和歧视的现象,同时也有对中国人非常友好和喜欢中国文化的人。不同层次的人在偏见和歧视,友好和喜欢的表达上也有很大区别,可惜我并不善长讨论这类话题,唯恐写这样的话题引来不必要的争论,所以,很抱歉,我可能很难写出关于这方面的文章。

作者:59分 留言时间:2009-11-02 10:02:03
TO:超级电脑

在水一方只是从一件小小的实际例子,来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而已,什么"小题大做的味道"的说法或者提法,根本就是非常可笑!

是否是真正的理由,因人而异,不可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也许你认为的真正理由,在别人看来或许才是"小题大做的味道"!
1.看好中国的将来,而不看好日本的将来
 将来的事情,谁都说不准!更何况一个国家的将来!退一步讲,将来到底是多久的将来?你的第25代?还是第250代?可以肯定的说,在你有生之年,肯定等不到中国的将来好于日本的将来了。
第2点基本赞同!
第3点,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
 任何一个人,无论你是啥皮肤,也无论你在哪里,都有权利去了解中国的文化,日本人当中可以肯定的讲,比你了解中国文化的人,多的多。所以无论是啥人,都有这种权利或者希望!
第4点不知道怎么说,也算是一种理由吧。

作者:天宇 留言时间:2009-11-02 11:32:47
水姐:好文章。我们这些移民第一代是在夹缝里生存,以后会好些。在美国也有家长不许孩子讲中文的,可能是想让孩子尽快加入主流社会吧,也无可厚非。现在国家富强了,中文的地位在提高,家长让孩子学中文的积极性也高了一些。我身边一个华人第二代找到工作,主要是靠她能讲中文,公司业务需要。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09-11-02 14:01:27
59分 谢谢你对本文的理解和补充.问候一声!

天宇 父母想让孩子尽快融入主流社会的心情能理解.但从长远的结果看,会讲中国话不会影响孩子入主流吧.这只是父母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问题,我认为不是对与错的问题.

作者:坚硬石头 留言时间:2010-05-11 02:07:56
呵呵

做地球人

真好

汗。。。。。。。。

作者:在水一方 留言时间:2010-05-11 14:33:27
坚硬石头 全球已经快变成一个世界村了,下一代做一个国际人是与时具进哈.


http://blog.creaders/canadajapan/user_blog_diary.php?did=49729

全球:十佳最宜华人移居国

全球十佳最宜华人移居国:美加澳前三 巴西上榜

华人海外移民目的地开始多元化

华人移民最青睐十国巴西上榜

日前《福布斯》通过搜集生活成本、投资、经济、教育和医疗等五大重要板块的指标数据,评选出了全球十佳最宜华人移居的国家。

除了像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这些一直热门的移居地以外,亚洲的马来西亚,欧洲的英国、德国、瑞典,以及南美洲的巴西也都榜上有名。

值得关注的是,像德国这样原本保守的欧洲非传统移民国家,近几年也纷纷以优厚的条件抛出“橄榄枝”来吸引海外的投资移民。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推出吸引投资移民的项目,华人海外移民的目的地也会变得更加多元化,包括一些南美洲和非洲等地区,也将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

实习生/孙晓萌记者王进雨

华人移民青睐国家及城市

国家 城市 房价美元/㎡ 投资门槛(美元)

美国 纽约、洛杉矶 12029 500000(工作2年)

加拿大 温哥华、多伦多 7538 836200

澳大利亚 墨尔本、悉尼 6960 799200(工作2年)

新西兰 奥克兰、惠灵顿 3748 269000(工作4年)

新加坡 新加坡 16644 2055800

马来西亚 吉隆坡 1546 100000

德国 汉堡 4184 35700(工作5年)

英国 曼彻斯特、伦敦 24657 1695500(工作5年)

瑞典 斯德哥尔摩、哥德堡 6487 7800(工作3年)

巴西 圣保罗 2616 75000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3/05/166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