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3

爱尔兰:台湾驾照可免试换

(台北3日电)外交部今天说,已获爱尔兰政府同意,基于互惠原则,爱尔兰自即日起给予旅居爱尔兰民众「免试换发爱尔兰驾照」。换照后,民众持爱尔兰驾照可于欧盟27个会员国境内合法驾驶。

当前持中华民国核发的国际驾照,自入境爱尔兰当日起计算,1年内可在爱尔兰驾车;居留超过1年者,若仍需在爱尔兰境内驾车,则需报考爱尔兰驾照,但考照过程严格且费时。

外交部说,「免试换发爱尔兰驾照」即日起实施后,同一历年在爱尔兰合法居住超过185天,并拟续居留的民众,可持凭中华民国有效驾照,或逾期不超过1年的驾照(自申换日起算逾期未超过1年),直接申请换发爱尔兰驾照。

可免试换照的驾照种类,包括交通部所核发的B类(小型车普通驾照)、A3类(大型重型机车)及A2类(普通重型机车)。换照后,民众持爱尔兰驾照可于欧盟27个会员国境内合法驾驶。

外交部表示,经政府与爱尔兰政府双方1年多磋商与研议,终于顺利促成此案,便利民众前往爱尔兰经商、旅游、工作及留学。外交部欢迎及感谢爱尔兰政府的决定。

爱尔兰是继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丹麦、义大利、匈牙利、芬兰及瑞士后,第10个达成免试互换驾照的国家。


http://www.mirror.com/news/html/88/t-11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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